Re: [讨论] 时速多少才不算占用内线?

楼主: laserguy (谁说谁是谁)   2021-11-26 02:26:14
针对判别是不是塞车这点做理解
跟上车流,并与前车保持最小安全距离的前提下
车速小于最高速限,即为塞车
如果今天开到110,前面仍然没有车,表示没有跟上前方车流
就没有达成塞车条件
如果今天开90,保持最小安全距离下前方有车
那就是塞车
所以内线道使用顺序为
1.以最高速限+10超车,超完回中线
2.若前方内线与中线皆有车,且小于最高速限(塞车)
那就随便挑一条,跟上车流并保持安全距离
※ 引述《fishello (fishello)》之铭言:
: 先声明我是龟仔一派的,
: 我跟男友因为这个问题争吵不休,
: 干脆直接寄信给高公局局长信箱,
: 用情境式问题提问,
: 1. 当我以最高限速行驶于内侧车道时,如后车闪烁车灯 (必定超速不一定到开罚车速),我
: 需要礼让后车吗?
: 2. 当我以最高限速加10,造成超速但情节轻微不予开罚的状态行驶于内侧车道时,如后车
: 闪烁车灯 (必定超速),我需要礼让后车吗?
: 3. 内侧车道的路权是以限速或是超车为优先?
: 发问证明
: https://i.imgur.com/iOQV12H.jpg
: 今天收到了回复(乱码是本来就是乱码
: 一、 台端110年11月23日致本局局长信箱编号FWM1101123001电子邮件敬悉。
: 二、 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8条第1项第3款规定:“内侧车道为超?
: 。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即车辆于
: 内侧车道超车后原则应驶回原本车道,惟考量高速公路车流量大 A部分路段于尖峰时段交
: 通量需求已接近或逾道路容量,故开放小型车在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驶于
: 内侧车道,期在于不影响内侧车道之超车功能下,提高车道使用效率。
: 三、 依前述规定,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方得以最高速限持续行驶于内侧车道
: 爰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之小型车,无论后方有无车辆靠近,为免堵塞行车及考量表速
: 误差,仍建议在有安全距离情形下驶回原车道为宜;至于前车若未礼让是否视为堵塞行车,
: 则由员警依现场情况认定。
: 四、 为避免争议及维持内侧车道超车道功能及车流顺畅,本局亦持续透过CMS、广播、?
: 媒体、宣导短片、悬挂红布条等各种管道,并在 u线多处设置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之标志,
: 加强宣导用路人于超车后尽量勿占用内侧车道。
: 回复证明
: https://i.imgur.com/DdRZfBg.jpg
: https://i.imgur.com/gthR5iN.jpg
: 其中关于第二点我有点疑惑,
: 所以是在什么时后开放在不阻塞行车的状况下得以最高限速行驶于内车道?
: 我看完觉得好像是交通高峰才开放,
: 又怕我中文阅读障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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