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就是不信邪
基本上台湾还是个法治国家,不是什么都是凭感觉凭经验凭谁比较会豪姣的。
同车道同向的前后车就是没有转弯车让直行车的问题。
我查了今年几个类似的刑事判决,其中更有最高法院的部份。
第一个:https://reurl.cc/5rexpR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8 年交易字第 574 号刑事判决
被告无罪
理由:https://imgur.com/a/LjMamiS.jpg
第二个:https://reurl.cc/lR8WYQ
台湾高等法院 110 年交上易字第 133 号刑事判决
为第一件的二审
上诉驳回
理由:https://imgur.com/4egE25E.jpg
第三个:https://reurl.cc/nok3R6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 109 年交诉字第 107 号刑事判决
被告未使用方向灯所以仍然有责任
但判决内文法官有以下说明:
https://imgur.com/SeGtFXg.jpg
第四个:https://reurl.cc/j8xE4q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 109 年交诉字第 182 号刑事判决
因为并行情况而非前后车,但判决仍有如下说明
https://imgur.com/8wkTlvo.jpg
第五个:https://reurl.cc/83QaEM
台湾高等法院 台中分院 110 年交上诉字第 781 号刑事判决
被告因为未打方向灯,有罪。但判决有以下论述
https://imgur.com/o2UKoxC.jpg
第六个:https://reurl.cc/AkxrEY
最高法院 110 年台上字第 3201 号刑事判决
以下论述:
https://imgur.com/zrCYd2b
基本上现在法院对于同车道前后车的法律见解已经相当一致,
就是同车道同车道前后车不试用转弯让直行的规定
当然法律上仍然会有应注意未注意的问题,
白话一点就是你已经预知对方可能要违规,但没有采取任何避让行为,
依法还是会有责任,只是责任多寡问题。
请问Danto18
请问您所述的"到上法院87%会告诉你同车道同向转弯要让直行"
是有所本吗? 还是只是用猜的、凭感觉、还是胡诌?
台湾真的交通够乱了,这种误导的行为,大可不必。
晚一点我会写一篇文章讨论怎么右转才合法安全,
台湾的标线画得太烂、又一堆人喜欢右侧超车,
居然连右转弯都是一件难事!
作者:
kutkin ( )
2021-08-30 12:00:00你应该逐个判决去看
作者:
eulbos (反串魔人)
2021-08-30 12:00:00右转本来就很难啊 一堆机车在慢车道骑6、70 又很密集
作者:
eulbos (反串魔人)
2021-08-30 12:01:00运气好才能刚好有空隙顺顺切进慢车道
作者:
kutkin ( )
2021-08-30 12:01:00作者:
kutkin ( )
2021-08-30 12:02:00而且刑事无罪不等于 民事无责
作者: send99555 (内仔) 2021-08-30 12:02:00
白目人右边硬钻通常都会受伤,只要受伤就很麻烦,多数人还是交给保险赔一赔了事,真的干
作者:
kutkin ( )
2021-08-30 12:05:00彰化那个 此时两车距离至少2部自小客车车辆车身长度之距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21-08-30 12:08:00推
作者:
kutkin ( )
2021-08-30 12:09:00你后面网址好像都缩错
作者:
Jinks3 (小蓝)
2021-08-30 12:10:00只要判无肇责就刑民都没事。哪来楼上说的刑事无罪不代表民事无罪?
作者:
syterol (小贼)
2021-08-30 12:30:00只要有一成肇责就可以鲁洨了,四轮大爷还是乖乖三段式右转,别跟荷包过不去
同个车道,前车打灯右转,撞到从右侧超车的直行车,怎么会是前车的错?快、慢车道的问题,已经不是“同车道”的范畴,是“不同车道”,所以当然有转弯车礼让直行车的适用
前车要右转,后车当然是要在后面等前车转弯,才有办法继续直行,况且从右侧超车也是违规另外,不管前车右转,是撞、还是被撞,都应该是后车的过失(未注意)所导致,前车刑事上应该无责才是
作者:
kutkin ( )
2021-08-30 12:37:00你查同车道 就代表法官接受这说法当然只有支持你的判决不然要查什么? 你可以查未礼让
不是嘘楼主(补回来)楼主的说法无误,但有些人的逻辑很怪,不同命题的事情可以混为一谈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21-08-30 12:44:00最高法院那个应该是判决不是判例
作者:
xdctjh (冻顶)
2021-08-30 12:59:00谢谢分享
作者:
berryc (so)
2021-08-30 13:47:00前车让后车, 笑鼠人同样是4轮就没这个问题, 前面的车不走你后面也过不去而且正常驾驶, 后车就算要钻要赶, 前车右转, 后车也是从左边绕, 反之亦然. 最大的关键还是机车体积小物理限制低才会出现一堆违反常识的钻法
没那回事 受伤会很麻烦 对方可以弄你只要有一成肇责 车主就是会有问题
作者:
ainor (><)
2021-08-30 14:54:00应注意未注意一样要赔钱
作者: sgxm3 (sgxm3) 2021-08-30 15:58:00
虽然慢,但至少交通安全意识还是有在进步。
我在写状没有时间研究这个主题,另外也无法一一检视这些判决,但是我要提醒你,最高法院“判决”不等同于“判例”,“判例”特别精选有参考价值的裁判,对其他法官的判决具有拘束力,原则上其他法官判案时都会参考且不违背,判决则否;另外判例制度在两三年前已经废除,现在虽然还是挂“判例”之名,但是都会挂一行字“依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第二项,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判决相同”,所以你这篇开头就已经有错误了结论就是:1你文中引用的只是最高院的一个判决,不是判例;2.就算是判例,现在修法后对其他法官也已经没有拘束力,法官可以依审理案件情况自行判断关于线道的争议,我没有说你的结论是错的,但是判决判例跟效力你好像有一点没弄清楚
作者: attila125 (寻找下一片天空) 2021-08-30 17:26:00
推 法条论述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21-08-30 17:54:00四轮仔最爱的车种分流,现在右转困难又在哭
作者:
Danto18 (blue)
2021-08-30 19:19:00我根本懒得跟你废话这么多...乡民最擅长就是在网络上嘴砲一堆,键盘在手仿佛无所不知,我就讲了你自己去撞一次就知道事实是怎样了啊很难懂吗你光找那些对你有利的判决那你怎不会找对你不利的出来看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实务? 你觉得实务跟理论会一模一样?我说了,大部份情况就是转弯车要礼让直行车,转弯车注意直行车,所以你争半天是要争取什么?争取四轮转弯擦撞2轮没有问题都是2轮后车自己的问题? 那你自己去争取啊我开车10多年从来不觉得右转弯有困难至今0事故你觉得有困难要不要先检讨一下自己技术跟观念啊?下面已经有人回教你怎么开车了自己去看我懒得再跟你废话一堆你要说你对我完全没意见不用这么气反正你就继续提倡前后车前车转弯不用让直行机车啊你爱怎样就怎样不用特地找我,我完全没兴趣你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