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是弟弟开车停在路口等左转
因为该路口没有红绿灯,对向汽车因为在前方有车子停著,且更前方有红灯所以让弟弟过
时速约10-20左转起动,车头正要过对向汽车时突然一台机车超速撞上我们的车头
然后转向撞到旁边的盆栽,盆栽也被撞坏
初判表出来后,我们7,对方3
第三责任险过期...
弟弟身体应该没事,但常被这件事搞到心情很差
车头被撞凹,最后我们决定车子报废
对方4颗牙齿出状况
因为疫情的关系,拖到今天才上调解委员会
医疗 2万
牙齿 9万
看护 1万5
机车 3万5
以上总合16万,有收据与诊断证明
精神赔偿的部分,对方是要求总数约20万,加上面希望是35万
让人奇怪的是对方没有附薪资证明(2个月6万4)和赔偿盆栽(1万2)的收据
但家人是希望赶快把事情解决,所以谈到后来是总数28万
印章都盖好了,可是最后却因为一件事没有和解成
调解人员当初是说含强制险28万,还是28万含强制险,搞得我们好乱啊
变成对方认为28万是我方付出,另外再请领的强制险也是算他们的
我方家长认为28万可给对方,但强制险领出来后是我方的
最后双方当然没有和解成...等著上地检署= =
原po想请问各位大大几个问题
1.所谓的我方7对方3,是指到时法官判我们要赔对方30万,实际上是21万的意思吗?
2.因为也不知道行情价,也考量到弟弟身心,我方是不是就28万+强制险都给对方
,早日和解会比较好呢
谢谢各位耐心的看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