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车祸再鉴定结果与初判不同的吗?
1月发生车祸,交警SOP叫救护车,对方轻伤后续没看医生只拿得出当天急诊$530的收据。
有电联对方说没事车还可以骑。
初判下来内容写我未礼让直行车(当时我车速20)所以判我全责。(有人再判翻盘的吗?
)
我有第三责任险保额100万,但对方要求太过分保险公司不想全出。我方保险已付18000修
汽车。
调解对方要求费用
1. 诊疗费$550(当日急诊费,后续无看诊)
2. 请假8天$9600(未提出证明,第一次调解只说请假5天)
3. 修车费24000(未修理,还在骑,估价单报24000,也没给影印,与我第一次电联报900
0修理费的金额差很大,机车出厂为2014年)
4. 精神赔偿16000
因为他有车祸当天sop的急诊,擦伤,调解时他说不给这金额一定要告刑事告到死,下次
还要加价。
因为有擦伤,所以刑事听说一定告得成
保险员说对方都没拿确实单据也未修车他无法赔这么多,叫我出一些。
现在他有点咬著告刑事跟我全责(若他有责要赔我修车费),保险公司是说通常再判也没
用还要多花钱法律就是这样。
不知道有没人再判结果有不同的?
谢谢祝各位行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