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9m (Jeremy)
2021-03-10 16:26:35过年前发生车祸
对方全责
过完年我方车子修好了
体伤部分要长期复检
(颈椎无法完整转动,比落枕还严重那种)
想说这期间对方没联络关心
对方保险也没联络
就自己联络对方保险谈和解
隔天把单据都提供给对方保险公司
然后过几天对方保险公司开了个芭乐价
(1万2精神赔偿)
我跟他说少的部分请保险公司/肇事者补齐
不然就提告
然后肇事者终于打来了
打来就说 当天看你也没怎么样啊
怎么要求这么高(3万精神赔偿)
当下跟他说 请与保险公司讨论补齐赔偿金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过了两星期完全没联络
该直接提告吗?还是先给他个时间?
和解都是被害者在主导联络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