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权利车”躲警 友人帮拔车牌湮灭事证遭判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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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11:39 联合报 / 记者王骏杰/新竹即时报导
林姓男子去年底开权利车行经新竹市区,为躲避警方查缉,他在车上悬挂另组车牌(子车
),却在途中遇上警方拦检,林担心无照驾驶、悬挂错误车牌遭警告发,竟猛踩油门倒车
冲撞员警后逃逸,之后将车扔在路边,请余姓友人协助将车牌换下后丢弃;新竹地院审理
终结,依隐匿刑事证据罪,判余4月徒刑。
法界人士指出,当民众买车向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又将车拿去典当,导致该车进当铺无法
合法过户,只能改以让渡方式出售给别人,仅有使用权,却无产权,这就叫权利车。一般
而言,开玩权利车的人通常都会挂上其它车牌,借此免于遭通报,被拥有债权的银行强制
拖回,就是所谓的“子车”。
经查,去年12月1日林开权利车行经新竹市区,却遇上两名员警盘查,林担心无照驾驶与
悬挂错误车牌遭识破,竟猛踩油门倒车逃逸,虽然警方朝车轮连开数枪,林仍脱逃,随后
将车扔在路边,打电话给余姓友人求援,委请对方前往将车牌拆除丢弃,但仍遭警方调阅
监视画面查获。
法官认为,余男明知林男为拒绝警方拦检驾车逃逸,不劝对方向警方投案就算了,还依照
林只是跑去拆车牌,将重要事证隐匿,企图让林逃过警方追缉,增加警方办案难度,明显
欠缺法治观念,考量余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审酌依隐匿刑事证据罪,判刑4月,易科罚
金12万元。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权利车固然价格低廉,但开起来实在是问题多多
这个案例还找人帮忙拆车牌避免被发现是权利车,需要负担相关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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