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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版上是否有检举达人成功举发过43条?
本鲁上个月被不排队左转车硬切插队,
先上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KPw2Iu49I
本鲁检举的是:第 43 条 三、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
迫使他车让道。
检举后怕事员警不举发,再写市警局长信箱
结果被懦弱怕事的新竹市第二分局第五组王品乔巡官的回复理由弄得很不爽,
写了个法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ˋ交通安全规则)上都没有的怕事借口:
"另台端车并未因系争车辆插入,致生于车道中暂停才得未与原告车辆碰撞之情事。本分
局为避免争议,以不举发为由结案"
有图有真相:https://i.imgur.com/MnQZBz8.png
本鲁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ˋ交通安全规则根本找不到:43条
需要有:"因系争车辆插入,致生于车道中暂停"这个要件
只好写警政署署长信箱,再打电话去跟怕事的王品乔巡官呛声
这些坐办公室的警察真爽,吹冷气ˋ朝9晚5上下班制ˋ不用担心在街头因公殉职
只要怕事无中生有没法令依据之理由包庇纵枉违规跟吃饭就好
而且没有一套公开透明的监察管道
事后发现新竹市第二分局第五组的警察都是怕事的脉脉相传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eeZhubei/permalink/2212064432347457/
去年就有一样同个单位的警察,干一样的事
但是警政署又把案子交给新竹市警察局处理,本鲁觉得很大的机率会被做掉
请问各位检举达人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