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中2岁女童遭辗毙 肇事吊车全台唯一竟

楼主: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0-08-19 12:03:14
※ 引述《gaba000 (虔诚的阿克西斯教徒)》之铭言:
: 很简单
: 立法禁止十四岁以下儿童出门就好
: 小孩随便撞就死
: 那我撞到小孩不是很倒楣?
: 真的死了还要我赔钱
: 这跟车祸诈财有什么两样
: 你要让小孩出门就是要签生死状
: 小孩出门就是违法撞死我就不负责
: 那是你家的事
以上这边没什么问题啦~
: 之后我看路上有人载小孩看一个我撞一个
: 看看还有没有人敢让小孩出门
: 这样才是真正的一劳永逸
这段 就是恐吓公众罪
《刑法》第151条“恐吓公众罪”:
「以加害生命、身体、财产之事恐吓公众,致生危害于公安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以,对于不特定的多数人为恐吓行为,则构成本罪。
现在查ip都很快
说不定待会儿就有警察去按门铃了
作者: Mazinfans (forever young)   2020-08-19 13:29:00
推一个,认真问,有人检举了吗?还是这要跟什么单位检举?法院吗?警察上门我再看你怎么嘴
作者: ludoren (地图游击手)   2020-08-19 13:39:00
警政署首长信箱反应看看之前三峡有人收到罚单在网络说要断人手脚就被派出所传唤
作者: meles (海阔天空)   2020-08-19 14:59:00
截图印下来去派出所告发就可以了
作者: verystupid (越来越傻了)   2020-08-19 16:13:00
推 虽然也罚不出什么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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