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1385999》 之铭言:
: 立院草案:
: 正在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条修正草案,计划针对目前检举项目最多的 违规停
: 车(7-1条修正草案)可能以后民众只能检举的项目修正:
: 56条1项与2项 违规“停车”之处罚,已排除55条临时停车=>不能检举 55条临时停车
: 。
: 意思应该是:如果要检举,全部要定位(违规位置不能改变),拍满三分钟!
https://i.imgur.com/6Eochv9.jpg
那如果我故意停在白色altis斜后方车道上
然后坐在车子里
就可以准备检举跨越双黄线检举到爽了?
连下车都不用?
然后看到警察来再移动一下车子即可?
这条法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