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造成救护车黄姓女驾驶身体挫伤,黄女表示,自养护中心载呈现OHCA(到院前心肺功
: 能停止)的91岁刘姓老翁至台中荣民总医院急救,但到路口时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
: 警方表示,双方驾驶经酒测皆无酒精反应,余女未礼让救护车,是否违规由警局交通大队
: 调查厘清,另刘姓老翁到院前死亡,与事故是否有关联,已报请检方相验死者遗体,全案
: 将朝过失致死方向侦办。
: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 好请问一下如果与载着重症病患的救护车发生事故结果病患刚好死亡!那会有相关刑责?
: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及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这个新闻蛮有意思的哩~~
救护车上载的91岁老人 已无呼吸心跳
然后你撞上救护车 还算不算过失致死?
这个应该是会算
因为虽然没有呼吸心跳
之前叫做 DOA (到院前死亡)
但是阿~~ 现在叫做OHCA (到院前呼吸心跳停止)
也就是阿~
还没被医师宣告死亡时间之前
这人在法律上都不算是死
既然不是死人 你开车撞到救护车 到最后他死了(本来可能也是会死)
自然就是过失致死罪
只是程度上要看跟家属多少钱和解...
家属发大财啦~
下次记得离救护车远一点
说不定车上的就是OHCA 撞到算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