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下面很多人说检举错单位
检举错单位又怎样?
不会转交有权责单位处理吗?
有人会说自己找错地方,凭什么要别人转交
当然是凭法律
行政程序法17
行政机关对事件管辖权之有无,应依职权调查;其认无管辖权者,应即移
送有管辖权之机关,并通知当事人。
人民于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依前项规定移送有管辖权之机关者,视同已
在法定期间内向有管辖权之机关提出申请。
简单说
你找错单位了,警察不可以说你找错人了不处理
法律上就是强制政府单位,必须移交给有权责单位,不能说没权管理就不处理
第二段是时效的问题
也就是如果因为移转而超过时效也没关系,只要你有通报,视同在时间内提起
像是检举限七天内,你在第七天向环保局检举违规停车,环保局转交给警察局时
已经第十天了
但依然视同第七天,代表你是时效内提出检举的,依然有效
法律都写在那边了,还在说找错单位?
找错单位又怎样?依规定就是要移交权责单位
※ 引述《gogokidd (小宝贝)》之铭言:
: 标题: [分享] 苗栗县议会旁可以乱停车囉~
: 时间: Sun May 24 16:29:38 2020
:
: 上星期去了趟苗栗国税局
:
: 车就停在县议会旁的停车格里
:
: 事情办完后要就发现有台车没证停身障车位
:
: 然后我就拍照检举啦
:
: 结果...
: https://i.imgur.com/GRAI7we.png
:
: 真OOXX,真的是苗栗国耶
:
: 还敢说检举案件太多!?
: 明明就是政府不做为,订了规则不照做
: 包庇违规者啊!
:
: 以下为当日所拍
: https://i.imgur.com/1rvwHnb.jpg
: https://i.imgur.com/LaDjGx0.jpg
: https://i.imgur.com/W1PngLj.jpg
: https://i.imgur.com/ztC9ZIf.jpg
: https://i.imgur.com/TsBYxqG.jpg
: https://i.imgur.com/o5vQZv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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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能再检举吗?还是要申诉?
: 还是要诉诸媒体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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