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KKmex (麦克斯)》 之铭言:
: → softtouch: 区间测速没有仪器误差问题 所以10公里的容忍值 不一定 04/25 21:22
: → softtouch: 存在 04/25 21:22
藉这个机会把我之前查的资料给大家讨论区间测速是否有宽限值这个东西:
1.新北市政府对于区间测速适法性的解释
https://bit.ly/2S8xJt1
三、区间测速有无法源依据?
(一)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汽车驾驶人,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
或低于规定之最低时速,除有第43条第1项第二款情形外,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罚锾”。现行法令对超速之认定,并无限制仅能以雷达或雷射等设备侦测,另言之,以区间
平均速率认定超速亦符合法令规定。
重点在于法规无规定用定点或区间,所以任何方式的测速皆符合规定。
2.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罚细则
https://bit.ly/2yJvg1r
第12条第一项第11款: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节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
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人员得对其施以劝导,免予举发:
十一、驾驶汽车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未逾十公里。
有明文规定超速10km内不举发,
再依上面新北市警察局的解释,
这个细则有没有规定区间或定点测速,
所以都适用。
所以我认为区间测速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十公里宽限值,
所以拜托大家苏花改开到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