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罕见!转弯车未礼让肇事主因 二审加重

楼主: zizou (DIE....)   2020-03-20 11:11:40
看推文其实我满担心一些人的驾驶习惯的
判决书里面其实讲了很多次“视距良好、有照明、无障碍物”
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开车的驾驶在接近十字路口时
应该可以看见接近中的摩托车骑士
这时候开车驾驶可以有选择
一个是减速到可以看状况的程度
一个是和摩托车赌...他也有看到不敢撞上来
这件事故的结果就是两造都赌输了
一边赔上了命...一边背上官司
我个人经过路口的时候一定都是心里会设想有人会冲出来啦
但是很多人经过路口的时候反而会加速或不减速??!!
还是希望大家都平安
※ 引述《golover ()》之铭言:
: 罕见!转弯车未礼让肇事主因 二审加重改判直行车主坐牢
: 2020-03-20 07:13:11
: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转弯车未礼让为肇事主因,直行车主则被加重改判坐牢,案情
: 颇为罕见﹗
: 屏东李姓车主开轿车途经无号志交岔路口,与欲转弯而未礼让的机车相撞,导致骑士夫妇
: 双双死亡,经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李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但高雄高分院认为骑士
: 虽为肇事主因,但李若能减速慢行,可避免憾事发生,改处有期徒刑1年2月,李姓车主心
: 情有如洗三温暖,可上诉。
: 判决书指出,去年1月19日晚上,李姓被告驾驶自用小客车,沿屏东县万丹乡和平西路,
: 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经无号志和平西路与大圳路交岔路口时,疏于注意车前状况,也未
: 依规定减速,并以时速50公里以上之速度超速行驶。
: 此时,被害人李男骑机车载其妻,沿和平西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该交岔路口左转时,
: 亦疏未注意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贸然左转弯,李姓被告因闪煞不及,小客车左前保险
: 杆撞及李男机车右侧,李姓夫妇摔出,经送医急救,均伤重不治。
: 李姓被告肇事后停留现场,并向到场处理的员警坦承肇事而自首。
: 屏东地院审酌被告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并为肇事次因,及被害人也有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 先行的过失等理由,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 检方认为量刑太轻,不服提起上诉,高雄高分院虽然也认同被害人为肇事主因,但被告若
: 能注意车前状况,减速慢行,亦可避免2条人命发生,并审酌他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改
: 判1年2月徒刑。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06312
: 被害人机车为转弯车,直行车为自用小客车,不过行经无号志路口超过速限50,状况大概
: 是这样
作者: lwamp (尧尧)   2020-03-20 11:13:00
飙仔逻辑就是路权最大 用生命也要捍卫路权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20-03-20 11:17:00
双方是同一条路上对向接近,机车到路口时左转看你的描述好像以为双方是不同一条路上我想汽车就是因为视界清晰横向无来车才没减速却没料掉对向的机车(突然?)左转
作者: ppp001 (I can make it)   2020-03-20 11:19:00
讲真的,如果直行没超速,仍可能因未注意车前状况判有过失
作者: huei252 (雨快快停)   2020-03-20 11:19:00
出人命,就是刑事责任,吃过失至死罪,这不是只在车祸,工安意外那些都有可能,不然你以为有钱人干麻请司机
作者: bbbing (无)   2020-03-20 11:23:00
快者全拿
作者: li04 (li04)   2020-03-20 11:37:00
四轮理解就是只有加速跟油门而已、没有煞车的、看看开放重机的讨论就很清楚了
作者: MUMUKON (XD)   2020-03-20 11:57:00
回归本案就超速了 赖不掉 我觉得和解不了应该是要1000只能拿到300家属不能接受吧
作者: jeffrank   2020-03-20 12:01:00
就跟行车路线旁有行人一样 正常来说要减慢速度
作者: missin (EVO)   2020-03-20 12:02:00
超速的话,还可以啦
作者: Inar (Inar)   2020-03-20 12:13:00
如果自述超速有责任跑不掉,没赔没和解就变背刑责啊...
作者: SEEDA (喜德)   2020-03-20 12:23:00
你现在才发现板上一堆人不会开车吗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0-03-20 12:28:00
如果没有人死亡,就真的没啥刑责,因为机车自己也有责任不过坐1年半牢,少赔1000万,也不算太亏反正都被判坐牢了,也不用和解赔钱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20-03-20 12:41:00
直线无敌理论 要赌?
作者: fan0226 (YI)   2020-03-20 13:17:00
上次捡三千块那个肇事小货车才判11个月颗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20 13:27:00
法院已经有很多"即使有路权,仍要负担相当义务的判决"还有,这个案子根本一刀毙命,因为已经是"二审"了三审是法律审,换言之要能够举出法院引用的法条有疑虑让最高院判发回更审,不然就是GG了之前被直行判有罪的,主要还是在当事人在自己视线可及范围内,已见对方有违规的事实(或即将违规的可能)仍未采取适当的防卫驾驶,因而导致事故 "真的发生"
作者: huei252 (雨快快停)   2020-03-20 13:48:00
楼上的话简单的说就是对方违规了,但是你也不能故意撞下去,有避免发生车祸的义务,这就是为什么车祸发生,机乎都会有责任
作者: jimmyyang (诸行无常)   2020-03-20 13:58:00
我开车真的没常常在想自己有什么路权诶 能尊贵到值得伤害他人
作者: Orisinal (http://orisinal.com)   2020-03-20 14:11:00
本就是这样 那些说直行车就没错的乡民结论下太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20 14:26:00
huei252大,应该是说,每一位驾驶都有义务防止事故发生上次那个案子,那位直行车驾驶辩解的理由是我有看到他违规,但是 "我认为"他会让<=就是那个"我认为"既然对方已有违规,己方应该要去设想 对方真的继续违规自己就要提高自己驾驶注意,随时保持警觉这就是防卫驾驶的基本观念法条明文规定 "应注意车行状况"另外,刚刚发现到....二审是选任辩护人(公费的....)(应该是公费的)这案子会加重判,主要关键个人认为在于"民事没有和解"而且,好笑的是...被告 跟 检察官 均不服而同时上诉换言之 ,一审判你六个月(可易科罚金)你被告还嫌太重不服而上诉二审? 那二审法官就给你打脸打肿肿了....被告根本没搞清楚这是"过失致死"案....你又不跟对方和解,又嫌死了2人,轻判6个月还太重???
作者: s6525480   2020-03-20 15:05:00
讲的好像有路权的都刚好开坦克 非故意撞下去不可而且丢开了权这个字 该你停或该你走就这件事而已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0-03-20 18:06:00
哪有这么复杂,这案子就标准人死为大的潜规则判法撞死人还不乖乖和解道义赔个钱就注定会被加重如果机车变成汽车,也只是财损无人死情况,判法就不同逆向找死的单方面赔钱都很正常
作者: momofishj (J)   2020-03-20 18:58:00
遇到路口一律减速+1 多小的路口都是
作者: playdoom (告别青春 ....依然PP)   2020-03-20 20:45:00
对向明知有车,迳行转弯,是主因,所以关一辈子,不会出来了
作者: sfking (空白)   2020-03-21 16:44:00
这种Case应该不是飙仔用生命捍卫路权 是用牢饭捍卫
作者: cuteneo (Neo)   2020-03-22 01:55:00
我想不想让都看心情肉包铁不想死就不要跟我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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