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tratimes ()》之铭言:
: 同事在公司停车场附近租了车位
: 采用月付制
: 契约中除了声明不负保管责任,这条后来想想就算了没差
: 但另外一条更有问题的
: 叫做不保证有位
: 停车场是月租,但是必须和其他单次使用者共用车位
: 也就是说如果停车场满了,你月租的使用者也必须等里面的车出来才能进去
: 这条我觉得很奇怪
: 照理来说既然租了位置
: 就算没有固定的位置,也至少该保证里面一定要有位置停吧?
: 但似乎停车场的意思,月付不等于月租
: 你的权利和单次使用者是一样的,只是一次向你收了30天的使用权
观念正确
: 然后给你点折扣而已,所以不保证一定有位
: 同事是说这停车场几乎没看过满过,甚至几乎都停不到五成所以没差所以租下去了
: 但我总觉得这样很怪
: 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自己在公有停车场上班过两年
我以业者的角度来看好了
其实很简单,目前双北的公家场都是如此,原因不外乎就是法令的要求,所以业者也只能
配合,不然我们也不想造成客人的不便,总之这个要求的宗旨是因为公家停车场仍属公共
场所,所以没有你是月租就有优先的道理,变成说有点像捷运的月票制,妳只是有价格上
的优惠跟无限次进出的方便而已,没有保障人潮壅塞时妳一定能挤上车厢,你说合理吗?
我觉得见人见智,但规则已经先讲好,这样交易能不能接受还是看个人的决定。
以我的场来看,其实生意都还算不错,假日原则上都是从早满位到半夜,所以有的月租半
夜回来说真的可能等个两个小时才有车子出去,不过我们月租一定不会超收,只是临停车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所以常常被骂为什么都要排这么久。
我个人啦其实根本不想赚月租的钱,因为手续很多,而且还赚比较少,但可能是因为我们
附近没有室内停车场了,所以还是三天两头就有人打电话来问车位,我也都没在演,都会
直说要抽签,抽到了还要排队,假日会等很久,所以建议三思,但还是很多人能够接受,
这大概就是欢喜做甘愿受吧。
大概是这样,有问题可以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