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规定是这样无误,但为什么交通部还要宣导内线到为"超"车道
不直接说是最高限速道
因为高速公路不可能整条都车流量大
当车流量大当然不会有人说你龟,因为你前面也在龟在前前也是
而该讨论的是当整路车流量小的时候,你前后左右的车子也许不超过10辆
是否可以把"超"车道让出给飙仔先走
这样在你那个范围内至少少了一台车,越多飙仔你身边车辆就越少
你就可以更安心定速慢慢行
很受不了喜欢这样模糊焦点的人,拿塞车来讲
如果要这样说干脆也拿高乘载来说算了,怎么不说这设计烂到爆
※ 引述《glory5566 (荣耀5566)》之铭言:
: 原文太前面直接回在这
: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2076
: 前揭内侧车道亦提供小型车得以最高速限行驶之规定,主要系因应交通需求,考量早期国
: 道1号高速公路车流量低,新竹以南路段多为2车道,随着交通量成长,许多路段容量多已
: 不足,无法负荷持续成长之流量,故国道1号陆续拓宽为3车道,目前国道主线车道数多为
: 3车道,若将内侧车道限定为超车专用道,则仅有中、外2线车道,于尖峰时段将又面临无
: 法满足交通需求之状况,特别是都会区重现性壅塞路段。
: 以国1高架北上五股转接道至环北路段为例,尖峰小时车流量达7,000pcu (小客车当量)以
: 上,已超过该路段3车道容量约6,600pcu (每车道2,200pcu),属于重现性壅塞路段,目前
: 透过尖峰时段开放路肩以增加容量约900pcu以改善壅塞情形。若内侧车道限定为超车专用
: 道,3车道容量恐减少1,100pcu (假设内侧车道容量减半),即使开放路肩亦无法弥补容量
: ,预期壅塞情形将更为严重,且利用内车道超车之车辆,超车后亦无法驶回原车道,故内
: 侧车道除为超车道外,亦提供小型车得以最高速限行驶,旨在发挥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
: 不影响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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