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检举国道闸道出口插队

楼主: FT6034 (耐心等待)   2019-09-30 10:36:34
首先,来看规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十一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11
汽车在行驶途中,变换车道或超越前车时,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
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骤然或任意变换车道。
二、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
三、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
四、驶离主线车道未依序排队,插入正在连贯驶出主线之汽车中间。
《国道公路警察局106年1月3日国道警交字第1050911072号函》
有关正在连贯驶出主线之汽车(下称连贯车队)定义:
“系指因匝道壅塞,回堵至主线车道,导致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或静止,
呈现走走停停、跟车连贯行驶之状态”
因此,
提高检举成功率,要尽量符合以下条件:
一、证明闸道出口塞车:将完整塞车影片上传到 Youtube 作为塞车佐证,
同时能证明某些车是透过开放路肩来插队。
避免插队影片过短,承办人因佐证不足不开单。
另外,塞车一定超过10分钟,无法当附档上传,
故需要上传至其他网络空间
二、插队车辆车速:如果对方插队时,减速到低于20公里/小时,甚至静止下来
此时检举成功的机率高,因为插队车辆已经影响到原车道的后车行驶
要达成此条件就是不能离前车太远,
让插队车插得过于舒服,也很不容易检举成功
三、插队的位置(时间点):在车队尾端没多远处就插队,个人觉得是不是故意要插队的
在闸道出口不到50、100公尺才要插队,这明显就是来插队的
附上完整塞车影片,排了20~30分钟都没人插队,
看到最后一段才接连想插队的车辆
相信于情于理都会让承办人更愿意开单,同时也有完整佐证
作者: StopSign5566 (5566请停车再开)   2019-09-30 10:39:00
北上林口 蛮多能检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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