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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5 (强尼带谱)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1张“龟速照”罚3000 驾驶:“就是见警察才减速”批抢钱
时间: Fri Aug 2 17:20:22 2019
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孟珍/苗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1张“龟速照”罚3000 驾驶:“就是见警察才减速”批抢钱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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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男收到这张龟速罚单,认为非常不合理,也会向监理站申诉。 (图/本人提供)
苗栗县通霄镇1名张姓男子,日前收到1张在国道上违规的罚单,违规事由是“小型车未以
规定之最高速度行驶非超车,而行驶内侧车道,行速90公里”,依法处罚3000元;张男不
平的表示,就是因为经过这路段时,看到警察在拍照,才会下意识的去踩煞车,没想到就
是这瞬间被拍到,实在让人难以服气。
驾驶张男表示,自己开国道4号已经行之有年了,都知道哪个路段会有测速照相,以往只
有超速被罚,像这样龟速被开单倒是第一次碰到;6月28日上午10时许,他开车行经国道4
号7.5公里处,此路段限速100公里,自认速度也不慢,且远远就看到警察在一旁测速照相
,因为怕超速,所以踩了煞车,结果却因为这样被开“龟速”罚单;张男怒批,难道都没
有弹性吗?只靠瞬间一张照片,就可以说影响交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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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上所附带的照片只有瞬间一张,也让张男不满都没有弹性。(图/本人提供)
国道3队交通组长张弘杰表示,依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8条规定,内
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
侧车道。但张男当时未以最高速限100公里行驶内侧车道,违规行为属实,值勤警员依法
举发,并无不妥。
而苗栗监理站长苏淑贤也说,国道警察开单,不会只单凭一张照片就认定违规,民众若不
服可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诉,监理单位也会函请举发单位提出相关佐证资料。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02/1504205.htm
6.备注:
三宝永远不会承认上国道只敢开内线
三宝眼中其他人都是飙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