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初判表终于出来了,但是有点傻眼
明明笔录时就有说明对向已有左转车停等礼让我通过,
而对方却还从那台左转车的后方突然冲出来抢快左转才撞到我
结果还是被写一条“涉嫌行经无号志路口未减速慢行,作随时停车之准备”
而对方跨双黄线左转的部分也没有被写到,
这个初判表该不会只是根据事故现场图写的吧?
感觉完全没在理笔录内容跟路口监视器的画面...
初判表
现场图
事发至今对方依然不闻不问,请问初判表这样写,
是表示我要自负3成之类的责任吗?
那我是不是要找我这边的保险去跟对方谈呢?
当初我这边的保险还说听起来我这边是没责任,所以他们不会帮我处理 XD
还是我应该坚持无肇责直接去调解or提告以刑逼民呢?
题外话
初判表的申请时间真的是很奇妙,
很多人都说是“事发后30天去申请”,结果我在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队的网站申请后
一直到现在都还在审核中...中间我有因为等不及打去询问
结果负责的专员却跟我说是“事发7天后就可申请,但申请30天后才会出来”
但是中间我同时也有在内政部警政署的网站申请相关资料跟初判表,
7/18申请的,却在今天可以用自然人凭证领件
而同时台北市交通大队的初判表申请页面仍然停留在“审核”画面
而两个网站都能下载到的事故现场图、照片却都是一样的
真是奇怪...
※ 引述《midnight9 (咪耐)》之铭言:
: 车祸现场如照片
:
: 当下我是机车直行,然后我看到有一台白车要左转但他有停下来等我
: 于是我继续直行,结果这位开audi的老兄竟然在这台白车屁股后面冲出来左转
: 我煞车不及被撞倒
: 当下有报警、叫救护车,我是觉得还好就没去医院
: 作笔录时对方说有保险,一切交给保险处理,两人车上都没有行车纪录器
: 对方称有乙式全险,我自己是有强制险跟第三人责任险
: 我人有受伤,四肢擦伤,右肩及下腹部内伤
: 作完笔录后我还是又去了医院检查一次
: 医生说x光上看不出有骨折,但怕我右肩有韧带撕裂伤(目前抬不起来而且一直抖)
: 所以帮我预约礼拜一回诊照mri
: 所幸路口有监视器,警方有调出来
: 证实对方不但在有前车在等左转的情况下,从后面插出来
: 警察还当场谯他是跨越双黄线左转,又不让直行车
: 所以我个人是认为他应该90%以上责任,我唯一有的责任可能是有小超速一点
: 我本来是希望简单处理就好,因为事发时对方太太一直跟我道歉
: 但车主本人态度就不是太好,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道歉,
: 只是跟警方强调我骑太快他没看到
: 结果后来监视器一调出来他就不吭声了,只说一切交给保险处理
: 他说愿意赔我车损及受伤部分,他的车看起来是前右侧保杆有受损而已,
: 我的车是前面凹进去了大概半毁
: 我是想请问自己可以要求的赔偿有那些?
: 反正对方一脸不在乎一切丢给保险处理的样子
: 除了车损、医药费,上班没车可以要求交通费吗?
: 或是精神损失?之类的,我可以请我的保险公司去谈吗?
: 另外想请问是否该先跟警察要路口监视器的备份?
: 离开时才想到没有跟警察要,怕事后被洗掉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