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下大雨
我开在三线道的中间车道
左边车道是双白线左转车道
中间车道是直行车道
接近路口时 左方车辆硬切到我的车道
我急煞结果后方车撞上来 硬切的那辆开走
我知道后方车一定是全责
但警察在问笔录时 有问我要不要指证前方右切车辆
他说在他看来前方只是交通违规而已
主因还是后方车未保持安全距离
而且他说如果我指证他 他可能可以对我提民事赔偿
我觉得他都说成这样了 那我当然不指证前车
不过我回家想想有两个问题
1.如果我指证前车 前车可以用什么理由对我提民事
2.如果我当时来不及煞停 撞上前车然后被后车撞上
这样我会有肇责吗?
ps不管结果如何 昨天备份行车记录器时 顺手检举了前车跨越双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