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撞伤人留在现场看热闹 她肇事逃逸获判无罪

楼主: Tavoc (?)   2019-05-08 10:19:16
※ 引述《higger (朝乡而行2019)》之铭言:
: 原文连结: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82474
: 原文内容:
: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陈姓女子开车途经台中市北屯区,与女机车骑士擦撞,女骑士
: 受轻伤,陈女没有报警,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也不说自己就是肇事者,她仅留在现场观看
: ,路人通报救护车将女骑士送医后,陈女随即驱车离去。警察调阅监视器查获陈女涉案,
: 台中地检署依肇事逃逸罪起诉,法院却认为,肇事逃逸罪的立法旨意,是防止肇事者逃跑
: ,延误伤者送医时机与存活机会,路人既已通报救护车,女骑士获得治疗协助,陈女行为
: 或有不当,却不构成肇事逃逸罪,判决无罪确定。
: 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判决陈女无罪确定。(记者张瑞桢摄)
: 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判决陈女无罪确定。(记者张瑞桢摄)
: 判决书指出,陈女去年1月25日上午开车肇事后,只有下车观看,不报警、没叫救护车,
: 也不说自己就是肇事者,救护车是由路人通报而来,女骑士进入救护车时,陈女也只有探
: 头往车厢内看数秒,救护车驶离现场之后38秒,陈女也迅速开车离去,又过了14分钟,员
: 警驰抵不见肇事者,调阅监视器,发现是陈女肇事而法办。
: 台中地检署侦查时,陈女不否认她只是在旁观看,但她辩称无肇逃的犯意,检方认为,陈
: 女没有报警给予女骑士救护,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也没有征得女骑士同意才离开,见救护
: 车离去,员警尚未抵达,陈女就迳自开车逃离现场,依刑法肇事逃逸罪起诉,可处1至7年
: 徒刑。
: 台中地院一审时,陈女没有出庭,法官认为,肇事逃逸罪的立法与修法精神,是希望肇事
: 人留在现场,给予伤者救护协助,避免肇事人心存侥幸而逃逸,导致伤者延误就医,影响
: 存活机会,此法律要保护的法益,是被害人的身体生命,不是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求偿权利
: ,也不是要求肇事者要坦然接受司法审判。
: 法官认为,此案既有路人通报救护车,女骑士获得医疗协助,陈女未协助、未报警,不透
: 露自己是肇事者,甚至在员警抵达前就离去无踪,行为或有不当,但仍不构成肇事逃逸罪
: ,据此判决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维持无罪确定。
: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0:22:00
你的人和祸的进出写反了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9-05-08 10:30:00
台湾法律就笑话。酒驾逃走比留在原地轻喔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9-05-08 10:34:00
好文 法律本来就是说文解字 不是照你个人价值观想怎样就怎样 要件不成立就无罪根本一清二楚
作者: grayyoung (灰狼)   2019-05-08 10:39:00
反过来说 也是因为咬文嚼字没有个人价值观 才会有这么多钻漏洞的人能全身而退吧
作者: fec (皆城乙姬)   2019-05-08 10:41:00
感谢解说
作者: smallb (老逼)   2019-05-08 10:41:00
说法律说文解字的怎么会每个法官解的都不一样,公信力何在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0:41:00
全身而退是因为缺乏证据,不是因为没有价值观
作者: V1121 (1306)   2019-05-08 10:44:00
推媒体误国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9-05-08 10:47:00
同一个案件只会有一组法官审判
作者: grayyoung (灰狼)   2019-05-08 10:47:00
跟证据没关系吧 就跟原PO说的(三)一样啊 那是法官对法条的理解
作者: grayyoung (灰狼)   2019-05-08 10:49:00
说不定有法官认为事发以后躲起来 虽然在旁也属于逃逸行为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9-05-08 10:53:00
被告开庭不出席 没诚意 藐视法庭就该判有罪
作者: grayyoung (灰狼)   2019-05-08 10:53:00
法官的判决影响人民行为 没有正确价值观的判决 那人民怎么好好遵守法律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9-05-08 10:54:00
对啊 反正以后引用这个判例
作者: jimmyyang (诸行无常)   2019-05-08 10:55:00
价值观不可能完全参考不然会出乱子的 价值观可以操弄
作者: grayyoung (灰狼)   2019-05-08 10:55:00
这判例价值观告诉人民 以后车祸对方看起来没事 你到旁边躲著就好以后被找到也不算逃逸 没被找到就赚所以法官才应该要有最正确而且有准则的价值观不是法律机器吧法官应该是崇高而且代表国家价值观执行公权力的人
作者: jimmyyang (诸行无常)   2019-05-08 10:58:00
没错 以后就看热闹 主张有这个前例即可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艳油剂是他)   2019-05-08 11:00:00
法律充满道德陷阱,再来怪大家不信任法院?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9-05-08 11:00:00
所以就算撞到人 留在车上睡觉都不算?
作者: nedbob (狗腿)   2019-05-08 11:03:00
所以法有问题说要去修法,不是无限上纲要求法官去硬判但是在审法案修正的是那些人,人民有在乎过吗?虽然法官素质也有讨论空间,但是审法案的素质呢?好法官碰到烂法也是只能依照烂法判,更别提烂法官跟烂法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1:10:00
法官如果看法都完全一致,那也不需要三审三级了.通通一审就可以结束了 XD 乡民对法律的期待比较像和我看法一致的包青天,如果包青天看法和我不一样,那就是包尿片一堆人搞不清楚车祸的主体是过失伤害这条,肇逃是不让伤者
作者: smallb (老逼)   2019-05-08 11:13:00
所以说二三审如果推翻一审判决,一审的法官要不要被检讨?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1:14:00
延误就医,如果你确定以后真的不会有证据逮到,你大可直接逃走smallb,这次二审同意一审意见,似乎你也不接受? 三审三级就是因为认为人不是神,才需要多审级制度来救济,你又认为一审不该有错,这本质矛盾.另外二审推翻一审,也不一定就是二审对一审错,也可能有其原因.其他原因to garyyoung,本文中的“法官认为”就是指检察官没有能够证明各要件成立,也就是没有足够证据可以定罪
作者: roseritter (满城皆带闪光弹)   2019-05-08 11:26:00
这个不是判例啦,才二审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1:29:00
补正一下上面11:13推文,“肇逃这条的立法意旨是不让伤者延误救医”,原推文太简化易生误解
作者: lizardc1 (ce)   2019-05-08 11:38:00
作者: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19-05-08 12:23:00
推一个,说得好,一堆乡民都会骂小时不读书长大当记者,但是又轻易被断章取义的报导操弄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发....)   2019-05-08 12:36:00
推!
作者: oka8ro   2019-05-08 15:12:00
作者: vatog (...)   2019-05-08 15:23:00
立法与修法精神?? 这东西谁说了算呢?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5:35:00
楼上,立法院法律系统应该可以查立法理由
作者: kfcgg520 (金旺)   2019-05-08 18:15:00
就像扁案一样
作者: Bigheadyao (跟着爱心走!!)   2019-05-08 21:42:00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正义才是正义时,就没法做事了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5-09 02:37:00
肇事者仰赖路人而无积极从事救援就极可能导致伤者延误就医不应该只用最后结果来为其当下的不做为脱罪
作者: yongguo (面包君)   2019-05-09 12:29:00
涨姿势推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9-05-10 00:25:00
有离开现场这个不算吗,至少也给个缓刑她可能没有恶意,但明显有处理不当的地方,找出来就可以判断了,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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