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不小心撞到一辆路边停车的vios ,
因对方有停在路边停车格,
所以主要究责应该都是我的责任,
对方车主不在现场,
所以我当下留了纸条及联络方式贴在对方车窗上,
同时也报警请警察到现场勘察,然后我再到派出所做笔录,也拿了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
本身有保第三责任险(有保财损),
询问了南山产险的客服,
客服说只要我有报警+拿到登记联单后,
基本上就达成理赔的文件资料准备了,
接下来如果对方车主有联络我,
或是警察过几天有提供给我车主联络资料后,
要记得联络车主请对方到修车厂估价,
但千万别直接修车。
想请问大家的经验,
1.我接下来除了请对方先不要直接修车以外,
还有什么地方是需要做的吗?
2.是不是要先跟保险公司要求出险,
然后所有车主联络赔偿的问题,
都请他跟保险公司联络就好?
3.以及原本我第三责任险是到明年3月,
而如果出险后,是不是代表从现在到明年3月前,就没保险的保障了?
4.承上题,如果我接下来要继续投保,是不是要再付一次保费?
5.同样保单条件下,重新保的保费会比较贵吗?
附上今天撞到别人车的状况
https://i.imgur.com/GhZG7J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