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保证以下皆为亲眼见闻
但碍于我当初私原Po时有答应保密,具保密义务 是故无法转传 只能口述
因原Po以一段录影让我看了相当多资料 本人觉得我有义务证明原Po之真实
本人亦相信如果三楼要求,原Po具足以让三楼信服之证据能力
原Po提供了我一段影片 内容有护照 机票
首先是第一张机票 乃回台投票之机票
第二张机票 乃预计离台之机票
以及手机、许多与宾利之有露脸自拍照、有宾利入镜之生活、工作照
( 内容基于保密义务无法详述、但足认该宾利为原Po或其家族之人所有
按我中华民国之财产、继承制度
足信原Po有资格说出 "拥有一台宾利"
本人担保以上所言皆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