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自强隧道2死车祸 幸存工人还原事发经

楼主: aweiweek (aweiweek)   2018-07-09 18:18:29
※ 引述《zxc8424 (HuGuu)》之铭言:
: 原文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81770
: 原文内容: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台北市一名24岁游姓男子,昨天清晨驾驶蓝宝坚尼行经自强隧

: 时,发生严重车祸受伤,副驾驶座的27岁刘姓女友当场惨死、一旁施工的49岁张姓男子

: 地不治,20多岁张姓与37岁赵姓工人也受伤送医。赵姓男子因头部撕裂伤、手脚骨折,

: 弱地躺在病床上接受媒体访问,表示该辆超跑撞到护栏后,再反弹撞上工程车,站在后

: 的同事首当其冲。
: 《东森新闻》报导,赵姓工程人员表示,“他那个速度太快了,可能没有1、2秒吧,0.
5
: 秒可能都没有吧”,并指当时“有看到一台超跑,我们有注意到他有看到我们;在大概
3
: 、400公尺的时候,他就已经切到慢车道了,只是不晓得为什么会撞上”。
: 报导指出,赵姓工程人员提到,当时“跟另外两个工班讲说,我们收一收要回去了,也

: 认说他已经开到慢车道,然后就赶紧要上车”,并强调“我们其实都有按照规定工作,

: 含摆安全锥什么的,我们其实都是做了,通常我们做完当然是收掉”,也感叹比起自己

: 上的伤,更让他难过的是,逃不过死劫的同事,再也无法回来。
恕删心得
这边先不讨论责任归属
来谈谈超速这方面的事情吧
这次的意外富少是依过失致死侦办
有没有觉得跟哪里Hen相似
就跟酒驾一样
酒驾理由是驾驶当下已经醉了
几乎没有行为和思考能力和判断力
所以适用过失致死而不是蓄意谋杀
很好笑的理由齁 科科
别觉得很智障 这都是真的
啊喝酒前没有判断力吗??
超速呢
又不是已经没了判断力
一直不懂 明知道超速撞到一定死人
但还是选择飙到让自己高潮射精
明之而为之不就是故意吗
还是在他的认知里
超速撞到人不会死??
题外话啦
刚学会开车时 有次开小发财倒车
为了不翻到旁边大到像泳池的水圳里
所以只专心在左右两旁
结果没注意到正后方后视镜死角下有根矗立的铁杆
就这样没煞车的情况下直接骑上去
冲击力道大概让我晕了五秒才回过神吧
当下倒车时速也才10几不到20而已
本田锈一郎也说过啊
"驾驶本身就是很危险的事"
要记得开车本身就是一件具有很大风险的
驾着最少一吨的大铁块
速度真的不用多快就可以取人性命了
一个闪失就可以造成悲剧
一个故意就可以酿成屠杀
根本很少人意识到这件事
超速谁都会啦
但超到速限两三倍甚至以上
跟我说是速限太慢 别人太慢
千错万错都是他们的错
跟这位富少和他家人有87%像吧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8-07-09 18:21:00
看不出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8-07-09 18:22:00
他的意思应该是用过失来判并不合理,蛮好懂的酒驾跟超速都是刻意为之,用蓄意刚好而已
作者: tyrande (泰兰德)   2018-07-09 18:26:00
不要乱改人家的名子...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8-07-09 18:27:00
这篇想表达的意思是:酒驾可以主张自己被强迫灌酒非故意吗?严重超速可以主张自己被强迫踩油门非故意吗? 当然不行既然是故意,那出事只算过失而已?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7-09 18:35:00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朗那度,天天都可以抽筋
作者: peoguot (小宝)   2018-07-09 19:43:00
想表达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吗?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8-07-09 19:43:00
应该说法令要改正,酒驾就处重刑不能用过失来判故意跟过失的刑事责任就不一样了
作者: silentdriver (卡车司机崔维斯)   2018-07-09 20:51:00
本田锈一郎...
作者: xxoxooxo (电风扇)   2018-07-10 03:40:00
同意 这案例在日本是杀人罪 之前才有新闻 反观鬼岛
作者: chineseliou (CHINESELIOU)   2018-07-10 03:50:00
政府跟财团那么紧密,当然无法修改,会影响那些人的权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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