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男夫妻另外对林男求偿3340万余元,一、二审民事庭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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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决是否正确等等,这边先不讨论这个新闻的案例
我想说的是
其实我开车最怕的就是行人和机车
行人过马路,我绝对是远远地等他过(此时会背后车狂八)
原因就是mark的那个数字
撞到汽车,一般情况顶多车损赔个几万几十万百来万
撞到人残人瘫,暂且不说良心谴责,难道你要赌法官判你胜诉吗?
另外我最赶到疑惑的就是台湾人开车普遍不怕行人,
好像打电动一般想碾过去的气势,都不怕一撞之下 你一生不就毁了吗
一般人有多少个3000万可赔?
还是说撞倒人,普遍也不会判太重,所以大家不怕?
总之,
我不能理解不礼让行人或机车的理由
(撞到机车骑士 很大机率弄残你也是赔个上千万赔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