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购车领3千元加油金 报税所得却让她暴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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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位陈小姐向《苹果》投诉,她是纳智捷的车友,去年推荐爸爸购车,领取3千元加
油卡的介绍奖励,但报税时却多了一笔由“高智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8千元所得
,纳智捷表示,陈小姐的销售顾问已离职,经查发现他因个人业务过失,未确实给予奖励
金,已再补发陈小姐5千元加油金。
陈小姐表示,她是纳智捷U6的车友,去年介绍爸爸也购买相同车款,并领到3千元的加油
卡,但并无签署领取的证明文件,直到今天收到收入所的明细,才发现一笔由“高智捷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8千元的所得,让陈小姐气愤质疑:“这笔收入到底是从哪里来?
就算是加油金,我也只有领到3千元!”
纳智捷说明,内部促案是原车主若续购,即可有3千元加油卡,另车主介绍朋友购车,会
有5千元加油卡,所以若都符合资格,是可以有8千元加油卡,但促案每个月都会有异动,
所以也要视购车时间而定。
纳智捷指出,陈小姐符合请领8千元加油卡的资格,但经过查询,原承办的销售人员已离
职,且当时并未留下签收的单据,导致陈小姐只领到3千元的加油卡,“高智捷除联系前
业务隐匿奖金的情况之外,也会承担前销顾的个人业务疏失,且已连系车主补给5千元的
加油卡,获得车主的谅解。”
陈小姐透露,脸书不公开社团“Luxgen U6”,也有不少网友反映报税单多出高智捷的所
得,但没有领到应得的加油金,纳智捷回复,针对此问题内部会进行调查,并且确保不会
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但目前客服专线并未接到顾客反应,仅能针对陈小姐个案处理。
高市府主任消保官殷茂干表示,纳智捷车商提供8千元的加油金给予车主回馈,但车主仅
收到3千元加油金,若业务员有意据为己有,此举已构成业务侵占,根据《刑法》第336条
第二项,依法可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5年以下,并科罚金3千元以下。(曾珮瑛/高雄报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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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说明:
纳纳车主对于加油这件事算敏锐计较的,结果销售顾问还偷这个= =
还好公司是负责的高智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