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今日长官提到
Etc取缔超速有2个困难点
1.交通取缔超速根据法规“现点速率”
而不是“平均速率”
2.远通不愿意开放用来取缔
只愿意供刑案使用
因此可能要真正执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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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通是用隐私权为由拒绝的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8-04-26 09:55:00远通最好可以决定开不开放,那是交通部的权限。
作者:
wcptt (龙魂)
2018-04-26 09:58:00门架如果是远通的,远通应该有权决定吧,之前听到还有一种门架当初设立的目的不是为了测速,这可能要另外立法解决吧
作者:
l95566 (马英九下台)
2018-04-26 10:01:00无聊 白痴长官脑包政策 开多快是每个人的自由多用点心思花在抓酒驾上好吗 干
作者: tallpenguin (penguin) 2018-04-26 10:16:00
真的啦要顺畅 要抓龟车不是取缔快车
我记得前阵子才有研究说不管龟车或超速都会造成堵塞有速限的道路上 理想状况就是所有车都均速其中有超速跟龟车 都会造成额外的不顺畅
作者:
YCL13 (静默)
2018-04-26 10:33:00目前没有法源,远通当然不敢提供;若立法,就得依法提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6 12:48:00楼上根本搞错了因为 [远通不想公鸡变饲主]1.门架产权现在是归私人所有 2.远通只想单纯收手续费若今天远通身分变成检举人,把单纯的超速车牌检举取缔依法就可以开罚,驾驶不服,请缴三百块去给法官打脸然而,整个事件,远通有好处嘛? 完全没有那既然如此,何必惹事上身???徐胖子没有这么大的正义感啦.....
作者:
YCL13 (静默)
2018-04-26 13:16:00楼上可能没听过大数据这种东西吧,提供数据和分析利用从来没有要求应该是同一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6 13:23:00很抱歉欧....政府无权要求民间业者提供,懂嘛??总之,远通不可能会吃饱没事做,来发动检举,落人口实今天行政程序仍有要遵守的地方,更不用讲法律要一体适用远通要扮演什么角色对自己最有利,他们很清楚刑事案件跟行政案件,两者分量可是差很多的今天任何人都有可能在高速公路上踩过头那,若真有这么大的共识,愿意把自己的权力交给国家那,代价可不是表面这么简单的
作者:
YCL13 (静默)
2018-04-26 13:53:00没有人要求由远通来发动检举,为什么您会如此幻想呢?然后您就追着您幻想出来的稻草人一直打,这样很好玩吗?
作者:
fj208 (月月)
2018-04-26 16:03:00门架是私人产权本来就不该提供啦,想抓超速自己想办法,别再幻想偷用ETC,本来就不该提供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4-26 22:17:00刑案检察官,法官向你调资料,一般来说就只能配合拉
管你私人的东西,不提供就修法啦,修法后强制提供还有 平均速率只要有超速 代表你在过程必定有超速就算是合约问题,马上修改合约 行政契约有啥不能修改
作者:
fj208 (月月)
2018-04-26 22:54:00就是不能改啊,先前就有案例,这是侵犯民众隐私,行政诉讼之后罚单反而被撤消,因为当初设置ETC的目的就是电子收费,我也认同ETC资料应受个资法保护,想抓自己想办法啦,不然就不要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