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与机车发生擦撞
对方机车倒地,后保险杆破裂,膝盖瘀青
陪同就医后无大碍后返家
我有保第三人财损跟伤害险
事后肇事责任我七对方三
事后数度关心对方身体状况后
确认没事后,想说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处理
结果今天保险员来电说对方出示1千多元医药费收据跟9千多修车费收据
但对方要求35000,保险员表示落差太太,所以和解破局,对方表示要法院见
其实我保的第三人额度远大于35000,但保险员的意思是要我再自己额外出钱赔对方,感
觉就是保险公司不想出这么多...
请问我后续该怎么处理比较适合? 自己拿钱出来赔? (那这样保险不就保心酸的) 等著被
对方告上法院? 还是说要强力要求保险公司赔足对方35000?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