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台湾国道超车道观念

楼主: kaho894 (青森県产りんご)   2018-01-22 20:58:54
这边问内线119巡航不让道派一个问题
先说我这篇所指速度都是以经标检局检验合格之测速枪所测得速度
也不要钻牛角尖119就是119.0(后面无限个0)不是119.000000(中间无限个0)1
当你今天于速限110路段定速119时,而前方是一台110巡航的车
请问你的选择是:
1. 远远地就开始缓慢减速至110,在保持安全距离的状况下和他一起快乐地巡航
2. 希望他能主动让道(中线车况准许他让道的情况),让你能继续119巡航
3. 自己找缝钻出去,再回到内线119巡航
选择1的,我认为你才有资格说你已经是最高速限,所以不用让道
选择2的,我认为你和那些被说“只要前车比我慢就该让道”的是同一类人
选择3的,我认为你和那些被说“有本事超速就要有本事自己找缝出去”的是同类人
以下回归法律面
关于第3个选项,我这篇就不细谈,就讲1和2
在法律上“速限就是速限,是一个值而非一个range”
譬如速限110就是110,而不是110~119
至于为什么会有速限100可以开到109、速限110可以开到119
这是微罪不举的概念
法源依据是《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12条第1项
“(前略)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人员得对其施以劝导,
免予举发”
《细则》第12条第1项第1款至16款则规定是那些项目得免予举发
其中第11款“驾驶汽车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未逾10公里”
什么叫做“得”,这边我就不赘述
不知道的人该回去重唸国文了……在法规上“得”是念作“ㄉㄜˊ”不是“ㄉㄟˇ”
所以在《细则》第12条第2项也写到:
“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有前项规定行为,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二款、
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或第七十一条之情形外,仍得举发。”
这边的本条例指的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当中提到的例外情形我去翻过了,就是无法确认违规行为人的情况罢了
而细则第12条第3项则说到该怎么予以劝导
其中第2款提到“应当场告知其违规事实”
所以速限110,开111~119的一样是违法(这边指广义的法律)
警察要直接开你单也是没问题的,只是基于微罪不举,一般都以劝导代替开单
至于我本来就是认为
不管当下速度如何,只要前车比后车慢,在中线允许的情况就该让路的那一派
作者: berryc (so)   2018-01-22 21:03:00
1或3、很难选吗? 前面有车比你慢、正常人不应该是跟着开吗?有急事也是自己想办法超车
作者: holygoner   2018-01-22 21:10:00
我都开中线,跟着车流走就好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黄包~)   2018-01-22 21:23:00
常开国道的人都习惯让 是一种默契因为工作的关系 有时自己可能也需要赶路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8-01-22 21:29:00
3 但我会在中线巡航(中南部路段) 中北部不用想太多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黄包~)   2018-01-22 21:31:00
这时候前车远远从后镜看到你车速较高而让是会觉得很贴心 除注意车况外 也让车流较顺贴中线有时候也会遇到赶路的大卡我也是会让喇 毕竟后面贴著一台十吨半毛毛的
作者: littlecatowo (小猫喵喵OwO)   2018-01-22 21:42:00
唉 我都乖乖走中线 跟着车流走基本上没事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8-01-22 21:47:00
我曾经打灯闪了三、四次要让 结果后车一起换车道的状况
作者: keroromoa (发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陈雷)   2018-01-22 22:00:00
这次我挺帽哥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8-01-22 22:14:00
常开国道是多常开?我每天开50KM算不算常开?还没遇过内线开到115以上后面要我让的。
作者: Lincecum5566 (林盲肠5566)   2018-01-22 22:17:00
我选3,虽然我爱开快车但我还是尊重他人用最高速限巡航的合法驾驶行为重看一次选项,也不完全是3。我会到中线超,然后如果前面又有慢车才回内线超,有需要超车再变换车道
作者: inwindwei (风)   2018-01-22 22:46:00
法律就是订的模糊才造成民无所错其手足造强国一二线城市那样超过一公里就开罚,不是很简单明了
作者: xup6fm06 (无尾熊)   2018-01-22 23:01:00
自己超速就自己去找路,为啥要合法用路人负担换车道的风险?只因为自私飙车族赶着超生?!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2 23:07:00
这问题不是很单纯? 我自己是(3)啊,但是你被并排挡住就变成(1),有时候你会遇到(2)。重点是不管哪一种CASE,去检讨前车干嘛? 大家明明自己就有解,除非速度太离谱,我遇过不少真龟车还有讲电话降到60的,不然就是尊重啊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8-01-22 23:09:00
就算前面没车,内线巡航速度也该是110。开119其实就是违规。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2 23:10:00
所以谴责并排行车 抓龟速车 公警局都在做也算做对的方向啊 甚至公警局也考虑降宽限值啊 这样乡民担心的内线道速差可以减小 不过人家是为了要抓超速啦
作者: MUMUKON (XD)   2018-01-22 23:11:00
分类很烂 分1 2就好硬要说3有意义吗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2 23:13:00
开119违规就是无庸置疑的 我以前也是开110巡航 自从看板上很多人都说开110挡路后 我进内线就是开到不开单的上限,所以公警局想改掉宽限值啊,如果改了就只能开110大家没话说也没意见。其实不管怎么开 差异还是为什么有人要假设前车就是有错或是一定要前车尊重你 而不是你尊重前车?
作者: MUMUKON (XD)   2018-01-22 23:18:00
中线空间够我干嘛不超 没空间龟这正常啊 选3自己开自己的不用去跟开100~110的在那边骂来骂去不是基本心态吗
作者: kawashimaai3   2018-01-23 00:12:00
基本上是3,不逼车不被拍照是原则,速度就开到自己承受得了的状态
作者: berryc (so)   2018-01-23 03:51:00
超速谴责超速? 违规只有警察能拦你...最基本的是不要因为去妨碍到他人. 挡后面超速车; 维持最高速限(不低于)行驶是两件事. 人家照规定行驶被你说成在挡路? 谁的问题?不要因为自己"违规"的行为去妨碍到其他人你今天要闯红灯要红灯左右转你家的事, 但人家在停红灯的你要他让道你就是莫名其妙
作者: samjhang168   2018-01-23 05:05:00
法规问题,普遍有超车完回原车道行为国家(欧洲诸国、日本),其法规基本上都有载明应尽可能靠右行驶、超车从左侧(靠右行驶国家),这点是与没有载明的国家很不相同的。
作者: nicejeffery (想放松心情~)   2018-01-23 08:19:00
内线开119只是要确保自己的真实速度高于110而在容许值内,另外我同意内线遇到后面比自己快让道是好的,但有一派是要内线净空,此派无法说服我为何内线后方无车不能以比中线高的速度(如119)巡航?遇到后面有快车我真的会让
作者: garra (Ya!)   2018-01-23 08:47:00
110就想办法超车 不过会不爽 因为他实际时速不到110
作者: BTTBTT (...)   2018-01-23 10:08:00
一堆人选3!? 假设中线有空间 首先该是内线110的要回中线110不回中线 -> 违规 119右线超车 -> 违规不然就110持续开内线 119持续开中线 这什么跟什么...假设中线前方开100的 119去中线后要降速 而且会越走越慢因为中线卡100 就算回内线也是被原本的110卡 堵堵堵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1-23 10:33:00
前一篇的回文还要在国一内线100KM巡航,慢车道都比他快.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3 10:44:00
BTT大有没有想过 只要空间够 只要没有并排停车 前车换跟我们换其实没差很多 讲到最后 (3)的修养境界是最高的 反诸求己的境界最高 特别是法规释义早就解释了最高速限车开内线的合法性 警察都这么明说了 就是不要给某族群有混淆视听的空间 这样还咆哮取暖都是反映心境
作者: berryc (so)   2018-01-23 11:09:00
你要让是你的选则. 直行车让转弯车是规定, 明文的规定都打反了, 转弯的车要让直行车先行这规定写的够清楚了, 但就是有直行车会让转弯车让你是你的福气, 不代表不让你就是对方错. 更何况没有条文写说后车比你快你就必须让道即便有, 也是在尊守速限的规范之下
作者: yasea2004 (无关紧要)   2018-01-23 19:46:00
我3 但有人更快我闪 干嘛拼命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3 19:55:00
其实问题在于“最高速限各自表述的现行状态导致速差进而引起煞车涟漪导致行车堵塞”只要有速差 就没有最高速限存在。所以不占用能减少涟漪 就算119也不该连续超车。何况根本无法保证自己能总是依最高速限行驶。这完全不抵触法条。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0:39:00
我一直提醒不要偷换人家的研究结论观念 涟漪效应三线道都可能会发生的 因为那是距离保持不够 容易造成急煞后导致的现象 我举例 我下快速道路闸道常常保持跟前车一定距离 所以前面常常 有那种跟很近 结果受下去灯号影响 每秒都点一次刹车的过动儿 如果大家都比照这距离模式开法 涟漪效应就会影响到 快速道路 但是我自己保持足够距离 我几乎没有触发频繁点 放刹车 我和后面的车都是顺顺下去 涟漪效应的研究结论从来没提过内车道净空对整体路网有利 吧因为不论是前车预先切走 前车遇到后车决定切走 后车 自己切走 换车道的次数都是一样的 有没有涟漪效应取决于 切换车道的品质 所以我说当前车已经开到速限时 有没有涟漪效应是看后车的驾驶习惯有没有不良 一直纠结于速限宽限值问题 那还是心态上的问题 你默认对方速度合理 你自然会问自己怎样做才是良好开车习惯 你默认对方速度不合理自然就暴怒不爽 最多大家一起要求政府取消宽限值,大家肯吗? BTW 我在美国湾区开车一年,没内线道净空这回事,车流量大就是没那个条件,美国也一样,大家都不要以管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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