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我Po这篇文章是来请教兼忏悔的~
大约在两年多前,因要买新车所以预约了车厂试车,(一般来说在
试车前都会签一张责任归属同意书,但这次的试车不知道对方业
代是否忘记拿给我签了),在试车时,不小心与对方来车擦撞到
(我是驾驶),后来也到警局做了备案;
之后车厂的业代打来说车祸肇事责任须由我方负责100%(案
发地点是在社区内的停车场),听他说赔偿金额是28000,业代说
须由我负担,不然就要寄存証信函,但当时我对他的说法是:
a.试乘车没有提供相关保险么(在买第一台车试车时,业代是有说
车子有保全险,所以撞坏是不用付之类的)
b.行车前并未签任何责任同意书
所以我就没理它了,之后以为车厂就会寄存証信函给我,但过了
两年多也不了了之~
但这件事在我心里不安了很久,总觉得我占了别人的便宜,事情由
我而起,但我却没勇气赔偿~
想跟大家请教一下,一般来说这种事情会怎么处理?如果一般是认
为由我负担全额的话,我会回去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