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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管会),于最近发出新闻,表示将针对“强制汽车
责任保险费率表”提出修正草案,表示当年有酒后驾车的纪录,隔年强制险加费的
金额由现行2,100元,提高为3,600元,且累犯加费的金额是依酒驾次数乘上3,600元,
不设上限。金管会表示,此新费率修正草案预告期间为30天,预计年底前发布,并
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金管会表示,汽车强制责任险自1998年实施以来,截至2017年7月底止,总理赔及
补偿金额超过2,379亿元,超过422万人次受惠,对汽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所
提供之基本保障实具助益。
另外根据保险局统计,从2014年3月实施汽车强制险酒驾加费,到2017年7月为止,
共有67,730人因酒驾而加费,酒驾1次、多达66,320件,2 次有1,320件、 3 次有
66件、4次的驾驶则有24件,强制险加费达8,400元为最多。
不过金管会希望能再减少酒驾的情形,同时合理反映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酒后驾车之
理赔成本,因此本次修正“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酒后驾车加费费率表”,提高酒驾加
费固定金额从2,100元改为3,600元,并且维持“依前一年有违反酒后驾车纪录次数
乘上加费金额,不设上限”的模式。
举例来说,若一名26岁车主先前无酒驾纪录,强制险为1,457元,但该年酒驾达5次,
则隔年强制汽车责任险的保费将是1,457元再加上18,000元。
上述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酒后驾车加费费率表”修正草案,金管会保险局表示将
载于金管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网址:http://law.fsc.gov.tw/law/)之
“草案预告论坛”网页,预告期间为30天,民众若有任何意见,都可利用这段时间
于“草案预告论坛”网页内陈述。金管会预计年底前发布,并于2018年3月1日起正
式实施。
金管会在新闻稿最后也提醒民众,对于酒驾所造成的伤亡,强制汽车保险虽能予以
理赔,但于理赔后,仍会向肇事者追偿。另外,如不幸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受害人
及其家属或亲友应保持冷静,立即报警处理,并记得取得车祸相关资料,以向产险
公司申请强制险理赔;如事故汽车无法查究或未投保强制险时,受害人亦得向财团
法人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申请补偿金,以保障自身权益。
心得/说明:
我觉得这草案中,只绑车主酒驾算是一种 bug...
应该要绑酒驾被查获的车辆以及车主本身的车比较合理。
然后拒绝酒测也该有类似做法...
乡民要不要一起去提供一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