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大一个造责问题(示意图如下连结照片):
A是对方车;B是我的车
我从外车道准备切到旁边路边临停但已有一辆车临停在公共汽车停靠区,
此时我的车头过了对方的的车头, B车因为没看到我的车, 所以继续在前前后后桥位置,
当后车身到他车头附近时, B车(后退方向盘向右)把车头转了出来撞到我的右后方...
撞到后我就停了但对方还前后桥了很多次把车桥向接近人行道
http://upload.pmp4.net/view/g/20170912091242t48za.png.html
想请问这位, 这样谁的造责比较大? 没有行车纪录器只有笔录,
对方临停在公共汽车停靠区这点需要说明在笔录上吗?
(虽然我也想停不过我还在找位置, 车子还是在车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