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c (ML)》之铭言:
: 大家好
: 小弟的朋友撞到静止的前车
: 肇事责任我方是100%
: 对方的车送去原厂后
: 过了几天后 对方决定不维修
: 然后把车子卖给二手车商20万
: 让二手车商再来跟我们求偿修车的费用
: 昨天对方打电话来说 依照车龄二手车是30万多
: 要我们答应赔偿损失价差10万
: 对方扬言不赔就要上法院
: 想请问一下版友有类似的经验可以分享吗
: 这部分的二手价差不知道第三责任险的财损有没有负担?
: ps.
: 对方胸部有挫伤 有就医纪录
: 所以我想应该是想以刑逼民
: 我觉得上法院也没关系
: 但毕竟被告的前科不是在我身上
: 跟我朋友直接说上法院好像很不负责任
: 所以想帮帮他上PTT问问版友有无相关的经验@@
要上法院就上法院吧 价钱不是对方说了算
当然 如果你朋友觉得10万便宜 省时省力 那就签同意书和解吧
记得先问问朋友的保险公司能赔到什么程度
我看了推文里的判决 车子不外乎就是赔偿修复后的减损车价+打折(折旧)的零件费用
例如车祸前价值50万 车祸修复后只剩40万 价值减损10万
维修零件5万(折旧2.5万)
结果判赔10+2.5万
但判决里的例子维修费用都不高 而进口车随便一支照后镜, 大灯组都是5万起跳....
如果零件维修费很高
例如车祸前车价50万 修复后车价40万 但维修费用打折后要价30万
这样子会判赔10+30万吗?
有木有人有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