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高速公路发生推撞,目前笔录判定我们没有责任,
由后方的车辆赔偿我们车子和前台车子的损失。
我们的车子是2010年1.8 ALTIS,我们只有保第三责任险。
因没保车碰车,所以必须跟保险公司交涉。
送回原厂估价维修费用要31万,我这台车子残值估算33万(对方保险公司估价),
即使修完未来也会有行车安全上的疑虑,所以有考虑换新车。
所以我跟对方保险公司说那如果我不修了你赔我31万,但对方不肯,
他的理由因为维修费未超过残值,他认为可维修,
倘若不修这样维修零件要打成一折,赔偿费用不到20万。
左思右想都觉得不合理,我车若在原厂修好,
再拿去中古车行情因为是事故车也卖不到33万啊
那我修了有有何意义,不如现在直接处理掉这部车,拿钱去付新车头期。
这两天有询问过其他类似的车祸状况,只要维修费高于车子残值的2/3,
保险公司就会赔该车的残值,车子交由对方保险公司处理。
想询问大家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