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回家都有几台夸张违停,造成进停车场要进退好几次桥角度,另外停在转弯
处左右各一台,转弯也需要进退几次桥角度
某天开车去买宵夜
回来一样被挡的不要不要的
就开始拍照然后上传检举
结果警察局回复竟然深夜0-6停红线,情节轻微不开罚,如以下
请问一下是否合理?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56 条ꂠꀠ汽车驾驶人停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
下罚锾:
一、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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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
第12条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节轻微,以不举发
为适当者,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人员得对其施以劝导,免予举发:
六、深夜时段(零至六时)停车,有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