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认识“肇事逃逸”

楼主: liuchiahung ((.^_^.))   2017-05-26 11:05:06
大家好:
我是执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管是法律咨询或是委任承办,
因为交通事故衍生的“肇事逃逸”一直是值得探究的课题。
因此希望利用car板跟大家分享、介绍一下:
一、刑法第185条之4肇事逃逸罪
(一)条文: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条文内容中值得探讨的有:
1.肇事:
肇事是指发生交通上的事故,不论这事故是谁撞谁?有没有过失?
只要“事故的发生”跟“行为人交通参与活动”有关联,就符合“肇事”定义。
法院见解可参考台湾高等法院104年度交上诉字第122号刑事判决:
“交通事故发生而有人员伤亡,不论是撞人或被撞,或是因其他事故而造成死伤,
只要是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过程内所发生者,
参与整个事故之当事人皆应协助防止死伤扩大,故刑法第185条之4肇事逃逸罪,
祇行为人有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之事实已足,
至其肇事原因如何,则非所问。”
2.致人死伤:
刑法肇事逃逸要件之一须有人发生死、伤的事实,如果只是单纯车体摩擦,
无人伤亡,那么就不构成刑法肇事逃逸的要件。
3.逃逸:
之所以会有禁止肇事逃逸的刑事立法,
主要在于要保护受伤的被害人可以确实获得即时有效的救护,
尽可能减少伤害的扩大,以及等待警方确认身分、了解初步案情等。
因此课与行为人应留在事故现场,给予应有的救护,例如打电话报警、救护车,
以及确认身分,以利后续侦查、赔偿事宜。
最近的法院见解可参考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3号刑事判决:
“肇事驾驶人虽非不得委由他人救护,然仍应留置现场等待或协助救护,
并确认被害人已经获得救护,或无隐瞒而让被害人、
执法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得以知悉其真实身分、或得被害人同意后始得离去。
若自认被害人并未受伤或伤势无碍,即可不待确认被害人已否获得救护,
亦不等候检、警等相关执法人员到场处理善后事宜,即得自行离去,
自非该法条规范之意旨。”
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肇事逃逸
(一)道管条例的肇事逃逸并不需要如同刑法肇事逃逸罪一样,必须要有死、伤结果产生。
纵使无人伤亡,但依照道管条例规定,行为人仍有法定义务要留置于现场、
做适当处置。立法目的其实不外乎就是便于警方确认身分、厘清初步案情,
妥适处理相关事故,以免事故灾害扩大。
(二)具体条文内容,以及相关规范可以直接参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62
三、总结: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
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现在路口监视器、行车纪录器、行动装置、有正义感的路人这么多、这么普遍。
逃的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啊!
发生交通事故时,报警处理、或是电请医护人员前来救护,才是合法、妥适的作为。
刘嘉宏律师
作者: satan2003 (SATAN)   2017-05-26 11:11:00
推~~~
作者: chen21536 (chen21536)   2017-05-26 11:14:00
推车版长知识
作者: ryu057 (Joe)   2017-05-26 11:18:00
推,期待分享更多法律相关知识
作者: chh312 (精锐鲁蛇)   2017-05-26 11:25:00
推~原来肇事逃逸有分两种!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7-05-26 11:26:00
你这样打脸那些喜欢卖弄“没人受伤不算肇事逃逸”的人对吗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7-05-26 11:27:00
所以只是擦到,无人员受伤,跑掉就不算肇事逃逸的意思囉靠腰 我阅读障碍,交通管制条例跟刑法规范的不同 XD所以擦到一样不能跑 哈哈哈
作者: warren0208 (HCP)   2017-05-26 11:30:00
想请教脚踏车算动力交通工具吗?
作者: W8570637 (W8570637)   2017-05-26 11:31:00
只能推了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7-05-26 11:34:00
可是没人受伤不算肇逃这句话警察常常在说耶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7-05-26 11:35:00
公危那条明明要件是肇事+致人死伤+逃逸,板上之前有些人不晓得逻辑有什么障碍,连没人受伤就不是肇事逃逸这种话也讲的出口
作者: pent (有人试我的密码,干)   2017-05-26 11:38:00
版主快m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5-26 11:38:00
一般板上说没人受伤不算肇事逃逸 指的是刑法
作者: penny31029 (~快乐跳恰恰~)   2017-05-26 11:39:00
不是针对你 但是建议你不要加上自己的连结...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5-26 11:40:00
大部分会这样说的板友反而都是清楚了解这点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05-26 11:40:00
别这样 人家还是要打个广告嘛
作者: aaron70221 (Freshman)   2017-05-26 11:40:00
之前我法律系朋友还说机车擦撞无人伤亡没有肇逃问题
作者: lalalinchi (八比八比)   2017-05-26 11:40:00
清流 未看先推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5-26 11:42:00
但是就现实来说 不停下来找警察 没法证明对方没受伤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7-05-26 11:42:00
感谢释疑阿~一直以为所谓逃逸只适用有死伤部份其实也觉得不是很合理 哈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7-05-26 11:43:00
所以道长来car板执业了嘛
作者: penny31029 (~快乐跳恰恰~)   2017-05-26 11:43:00
推荐码(X) 律师个人联络资讯(O)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5-26 11:44:00
还有373号判决也说了 不该"自认对方无伤"就走另外板规6#1P9OnKLi (car) 一之3
作者: NowQmmmmmmmm (卤蛇之王)   2017-05-26 11:48:00
只要擦到就叫警察来就对了 以免日后被咬肇逃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7-05-26 11:57:00
学到了对肇事的解释,给推!
作者: asdf159000 (余罪)   2017-05-26 12:04:00
作者: ultratimes   2017-05-26 12:08:00
因为行政罚又没啥,当然有人觉得不算但我认为,肇事者无权认定是否有死伤,所以未来刑法应该修成,肇事即视为有死伤
作者: dashing1031 (小潘)   2017-05-26 12:10:00
作者: s7024546 (巴哈无伴奏前奏曲)   2017-05-26 12:15:00
换个方式解读,没人受伤的肇逃对方有什么额外惩处吗?如果对方今天烂命一条,只有造成财损反正先跑再说到时候真被抓到也没损失?
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7-05-26 12:18:00
作者: aixiiae2005 (竹蜻蜓)   2017-05-26 12:24:00
其实只要出事第一时间找警察就对了,保护双方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17-05-26 12:31:00
作者: Yatta (三发效力射)   2017-05-26 12:32:00
推律师优文!
楼主: liuchiahung ((.^_^.))   2017-05-26 12:40:00
1、脚踏车应不算动力,因为它是靠人力,但如果因此发
作者: AGITOH (AGITOH)   2017-05-26 12:40:00
若路人从路边冲至对向,造成骑士急煞,车头转向人飞出去,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7-05-26 12:43:00
感谢分享
作者: assblack (assblack)   2017-05-26 13:05:00
作者: ganodermatu (Mr.Do)   2017-05-26 13:14:00
意思是如果是对方撞到我对方受伤,我也不能先走?我就是衰?
作者: gtcw (犀牛)   2017-05-26 13:16:00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7-05-26 13:36:00
5F中文老师哭哭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7-05-26 14:11:00
没错 就是衰 所以台湾三宝横行 半只脚踏棺材的人换你下半辈子
作者: a207352000 (4342024)   2017-05-26 14:31:00
脚踏车不算动力??可是喝酒骑脚踏车不是也算酒驾吗?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7-05-26 14:41:00
自己清楚了解又如何,这样的说词就是错误的会误导板有可以说没人受伤不算公共危险罪、没人受伤不会有刑责但就是不能睁眼说瞎话说肇事且逃逸了,没人受伤不算肇逃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5-26 14:45:00
有个争议没提到:行为人是否需要对自己肇事有认知我记得现在大多都是采肯定说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7-05-26 15:32:00
楼上大大,采肯定说没错,但实务上被告说自己不知道有撞到人的抗辩非常难成立,几乎到你要举反证证明你不知道有撞到,实质结果等同发生碰撞你就该停下来
作者: huei0716 (Huei)   2017-05-26 15:33:00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7-05-26 15:34:00
可没办法跟检察官法官说,是你要证明我知道有碰撞
作者: maigoggle (ekim)   2017-05-26 17:14:00
律师你人真好
作者: OBTEYE (丝瓜皮)   2017-05-26 17:16:00
感谢 专业的分享实用知识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5-26 18:54:00
推你当驻板律师 其他都来乱的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7-05-26 19:33:00
我个人经验是,自己或路人追回来“做笔录”,就不算肇逃。千万别追就对了
作者: ProChristian (ProChristian)   2017-05-26 20:40:00
肇逃有两种! 长知识 推
作者: jack0520 (迎接下一个挑战)   2017-05-26 22:27:00
推文的回复跟原文有矛盾阿,原文说不论发生原因,不论被撞或撞人,都算是肇事,怎么回复推文又说被害者先离开不在刑法肇逃范畴
楼主: liuchiahung ((.^_^.))   2017-05-26 22:43:00
伤亡的发生,可能因为被撞因此伤亡;也可能自己撞到别人的车,结果自己伤亡。肇事逃逸要保护的是伤亡的人。
作者: nikuwu (Lionni)   2017-05-26 23:33:00
分享感谢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7-05-27 08:58:00
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警察有开单61条罚单(对方肇逃)?
楼主: liuchiahung ((.^_^.))   2017-05-27 09:08:00
他人可能无法得知警察有没有对肇逃的人开罚(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确定)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7-05-27 21:41:00
受害者也不能知道吗?对警察吃案实在很无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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