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pqchen (最近空空的)
2017-05-18 10:18:30早上出门
停马路边 乘客下车
准备在往前行驶 约3-5公尺
我没注意到 有台机车在我前方 要往内靠
我就擦撞倒他们
对方老夫妇 人车都没事
对方ㄧ开始说怎么没注意看
我有一直道歉 后来对方说没事 彼此才分开
我有留电话给对方
现在想想 我是不是要去备案ㄧ下 避免被说 肇逃
我的行车纪录器 刚好有问题 都没拍到影片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05-18 10:21:00报案先不过怎么常常行车纪录器在出事时都会出问题,之前撞重机的也是,01上也常常刚好出车祸坏掉,真没用
作者:
soAlpaca (5566 der第一)
2017-05-18 10:24:00记忆卡要定时换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7-05-18 11:17:00想问一下记录器厂牌避雷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无聊)
2017-05-18 11:26:00你以为留电话就没是吗 有些人会故意健忘的 车牌特别会记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8 11:30:00若没人受伤,没有肇逃的刑事问题,单纯民事.
楼主:
ipqchen (最近空空的)
2017-05-18 11:32:00警局说 因为没对方任何资料 所以无法备案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车梦)
2017-05-18 11:38:00警局吃案啦,坚持你要备案就对了~再不行,就打110~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18 11:43:00先报案先赢 搞不好没去报案就变肇逃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8 11:44:00就讲了,如果没人受伤,完全没有肇逃的问题,怎么一堆人还肇逃肇逃的?如果是撞坏别人的车,没留资料就跑掉,是吊扣驾照.剩下还是民事问题更正一下,如果是撞坏别人车辆等财物后不留资料跑掉,有可能被告毁损罪. 原譒此案例并非这种情形,也没有逃逸
没人受伤还是有肇逃,只是变成罚款(交通处罚条例)有人受伤就变成刑法了,不同法规相同名称刑法第185-4条 和 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1项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8 12:01:00但是原譒没有逃逸.逃逸是指没有留下来处理.没人受伤的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8 12:02:00不能不处理直接走掉(逃逸),不是不能处理后离开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18 12:03:00如果双方要吵肇责,想先走的一方当然也要配合拍照或喷漆等,等完成后再走. 反正就是要有“适当处理”再离开补一下,最惨的是那种不知道自己有肇责致人受伤然后以为没自己事就开走的.有案例,变换车道不当害人摔车之类,直接走掉,对方受伤吃上肇逃官司
作者:
berryc (so)
2017-05-18 13:27:00没有人受伤, 离开就没事了啊 事后若对方报警那也证据薄弱硬要报案, 本来没事的可能因为你拖人时间人家不爽就要讨钱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7-05-19 00:09:00
毁损不罚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