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车子停在死巷子边被撞, 后保杆刮伤, 无人受伤;
1. 无停车格, 路边无画线; 巷子中间无道路分隔线.
2. 停车时为了下次开车方便, 有将车头转向再停.
3. 报案后刚好肇事者回来一起做笔录.
事发后, 已经由我方保险(丙式)出险修车完毕.
现在的问题是, 对方保险咬定我方逆向停车, 不愿意全额负担修车,
而我方的保险理赔员则因此要求我方去申请初判表.
请问:
1. 此初判表一般都是由肇事方去申请 or 被撞的去申请呢?
2. 目前已出险, 这个申请初判表的动作该由被保人来做,
或是保险理赔员去申请?
3. 其实二月初已经请承办警员申请, 但是都已经五月了, 依旧无下文.
也跑了三四次警局追进度了, 无奈承办人员似乎很消极.
不懂为什么无辜被撞的人要花如此多心力处理事情;
而对方一点事情都没有要做?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