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月底发生了车祸
肇事责任还没出来
现场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我方为第一责任方(我是左方车)
因路口路边停车非常严重
转弯路口红线停满汽车,导致双方视线被遮蔽
于笔录中有说明违规停车问题
加上我过斑马线后看到对方立马煞车
对方加速,造成是我的车头撞对方侧车门
(确认行车纪录器是我方先出斑马线)
对方车速过快把我方车子拖向左方再撞一次电线杆..
目前双方都由保险出面谈(我华南,对方明台)
我方保单为
车体险48万
每一事故财损60万
我方原厂估价100多万已决定不修报全损(大众POLO)
对方原厂估价两片车门60多万(BMW 5系列)
原本打定主意让保险处理拿回全损38.5W
但后来业务员提供建议为可让修车厂收购(价格一样38.5W)
我们会比较快拿回现金,
否则等公司流程走完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
因为6月小孩就要出生了,我们也需要用到车子
目前规划拿到全损赔偿费用后尽快买一台车子
想请问是否有乡民是直接全损不报废把车子卖给修车厂的呢?
(修车厂为业务员提供的,买卖提供买卖三联单)
另外想请问是否全损后对方须赔偿我的那3成就直接转给保险公司了呢?
双方都是乙式全险
车祸我方车损及人受伤(现场有坐救护车,手脚扭伤及挫伤)
但因怀孕无法照X光确认是否骨头问题
目前还是静养让他自然好
对方无人员受伤
请各位救救产前忧郁症的孕妈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