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跟保险公司谈理赔遇到瓶颈了

楼主: story0711 (story)   2016-11-14 21:12:40
※ 引述《heropob (中间~)》之铭言:
: 请问各位版上的前辈,上次跟保险公司(肇事者办出险)如何谈理赔一文,受了许多前辈

: 意见指点,最后保险公司也允诺全赔,但是整个理赔流程,又因为一个地方卡住,也就

: 保险公司要理赔需要肇事者的姓名和车号,而在我的报案三联单上肇事者是写着不详,

: 带着初判表、现场图都无肇事者的车号,虽然说事证明确,初判表也写说我无肇事责任

: 但因为警方的记录资料没有肇事者的车号,所以保险公司就没有办法来理赔我。
: 保险公司是跟我说,去找我当初报案的单位,请他们帮我补一张有肇事者姓名、车号的

: 联单就可以了,但我打去交通队询问,他们说整个案件(对方肇事逃逸,但我无受伤)已

: 移送到法院,要改资料,需经过法院、检察官的同意,反正就是很麻烦就对了
: 后来保险公司是说,他要去跟车主说看看,就赔我被撞断的后照镜,但再多就没办法,

: 想请问的是
: 1. 警方的记录的补正,真的要得到法院和检察官的同意的才能补正吗,毕竟不是

: 件,顶多只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应该不需要,请直接请他补正
: 2. 难道我真只能鼻子摸一摸,让方赔我一个后照镜,甚至要自己出钱修吗?
单财案件的受害者(无责),自己本身又没保车体险的,本来就很吃亏啊。
要求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本来就有负举证责任的义务。
: 3. 我有问过保险公司,行车记录器的影片难道不能当佐证吗?但是保险公司跟我
说?
: 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他们说的没错啊!
就算行车记录器有拍的车牌,只能知道车主是谁,你怎么能证明,驾驶是谁?
以民法的损害赔偿观点来看,你是要向驾驶请求,不是向车主请求啊!!!
: 也请版上的前辈能不吝告知,谢谢
良心的建议就是,如果想由对方保险来处理你的车损维修费用的话,请主动点要求警察补
正资料(三联单上注明车号及驾驶人姓名),这样保险端理赔肯定不会有太大问题。理赔专
员也是人,跟大家一样也都是领薪水的,案件处理也受公司的审核,没人希望刻意刁难他
人。
如果觉得想直接请求对方当事人赔偿,那也可以,请直接向他请求。但问题其实又回到原
点了,就算上了法院,你有证据能证明驾驶(当事人)是谁吗?告诉人是负举证责任的喔!!
!
以上,纯属个人经验,给大大你参考。
最后,在这里,纯嘘那些动不动就要申诉或金评而不懂互相尊重的乡民。
大家都是领人薪水而已,如果今天理赔专员真的处理的不好,或是有所疏忽,当然你申诉
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只是因为自己不懂,懒得花时间了解,也不讲道理,只想逼理赔完成你的不合
理要求时,换个角度想,如果是你,你可以接受吗?
我是一定不行啦!!!
所以,如果你是这种人,请千万不要让我遇到!!!
我一定会让你好好学会如何"尊重"别人!!!
作者: shengyeh (shengyeh)   2016-11-14 21:28:00
别跟乡民认真啦回到现实 每个都孬到不行
作者: koko5566 (可可5566)   2016-11-14 22:15:00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11-14 22:44:00
肇逃要由原告负举证责任,是谁开的。很久以前我有提过,但那时候完全没人相信,所以你这篇也要小心了XDDDD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15 02:04:00
1.无死伤应不构成刑法肇事逃逸要件。2.您提供的行车记录器可清楚判别肇事车辆车号,受理警察机关负有详实填写事故调查职责,确认肇事者后可依政府资讯公开法第3条以及第14条要求制作文书职权单位补充或更正。3.即便车主非肇事驾驶,仍可依民法第188条请求连带损害赔偿,一般车行不一定是雇佣关系,可能为靠行,但只要受其指挥监督,仍可请求连带损害赔偿。4.无肇事责任,次年保费应不会因肇事纪录调整。
作者: eple (HCohnednag)   2016-11-15 12:35:00
回ziv大,学生时期朋友擦撞路边神A,后面警察叫他回去,说是可以告肇事逃逸的,这部分不知道是对还是错不过我朋友是真的跑走了没错..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15 12:51:00
关于肇事逃逸,可参照刑法第185-4条。要件为:驾驶动力车辆、致人死伤、逃逸本件货车驾驶人为何,警察受理报案,制作事故调查表,依权责,有义务联络车主调查真实驾驶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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