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大婶肉身占车位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6-10-17 10:29:40
※ 引述《Tinchia (最初)》之铭言:
: 肉身占位这类事件的反应大家应该都有共识,原则上是反对意见的。看到标题
: ,正好今天遇到类似的事情,想听听大家怎么想。
: 今天到新庄IKEA去,三楼餐厅人超多,我跟我老婆买完食物结完帐才开始找座
: 位,找了好久终于正好遇到有人快吃完把位置给我们。
: 用餐的时候,看到附近一个妇人坐在位子上,整张桌子一共6个位子是空的,桌
: 上没有餐盘,椅子上也没有放任何东西,当然一看就知道是先占位,陆续一直
: 有推著餐车的人, 2人、3人、4人组合都有,在问这里有没有人坐,妇人都说
: 有人坐。我不知道她何时开始占位,但一直到我们快用餐完,她的家人终于来
: 了,确实一共有4人(连她5人)没错,这期间大概20~30分钟。
: 手上没有食物的人来问也就算了,如果只是占5分钟我个人也是觉得无关紧要。
: 但长达20几分钟,多的是已经推著餐车在找位子的人,妳一概“有人坐了”把
: 人赶走,这跟肉身占停车位有什么分别?
: 离开IKEA这个场景不看,我相信很多用餐的人都曾经先占位,但是好像很少听
: 到因为这样占位而起冲突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行为被默许,所以当场景
: 转换到停车时,就觉得人先占著车位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这个要讨论的重点
就是"规则"是怎么订的
有些餐厅的规则,是要有点餐之后才可以就座
如果客满就大家都在外面排队
有些则是要先排到位置才可以点餐
不管是哪一种大家都可以接受
重点是规则要清楚
不然就会出现有人带食物找位置,有人是没点餐先占位
回到占停车位的问题
的确大家都认为人肉占车位不合理
但是"有些人却认为没有关系"
事实上也的确没有针对这点做出相关规范
私人的停车场从没有明确规范"禁止乘客先下车占位"
路边的停车格更扯
找警察来警察只会帮忙再找一个位置
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
把规则订清楚讲明白
此是唯一解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6-10-17 10:31:00
其实就只是单纯破坏默契的人惹人厌而已
作者: moocya (廉价劳工)   2016-10-17 10:37:00
要贴新闻给你吗?用人肉去占车位违法,还需要什么规则?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6-10-17 10:42:00
是违法阿 但你能撞他吗?
作者: moocya (廉价劳工)   2016-10-17 10:43:00
修正一下,违规不能撞他也不代表他是对的,还需要讨论吗?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6-10-17 10:46:00
是违规没错阿 但你能怎么办 你敢停吗?我是不敢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6-10-17 10:47:00
他说私人的停车场,他也没有要讨论。他说要把规则订清楚譬如说卖场停车场墙上贴告示之类的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10-17 10:49:00
瞎鬼扯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虫)   2016-10-17 10:49:00
争执过后停进去也未必是好事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10-17 10:50:00
什么都要规范 脑袋是装了什么?一直以来都是车到先停 不要合理化那种台湾人无耻的行为
作者: moocya (廉价劳工)   2016-10-17 10:51:00
私人停车场是看公德心,路边停车格有什么好讨论规则…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6-10-17 10:55:00
大家觉得人肉占位违规,但有开过单吗?就说叫警察来只会帮你们再找一个车位也不会把人肉占位的赶走。记者报报新闻就可以开单喔!
作者: moocya (廉价劳工)   2016-10-17 10:58:00
我敢阿!强碰过一次;对方两个大叔下车占位、还拍我车窗;行车记录器拍得很清楚,后来他们上哪台车也都有拍到,回头开车要确实检查倒是真的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6-10-17 11:02:00
车屁股对着她,喷废气臭死她,最好还是开柴油车
作者: Elias791 (饼饼)   2016-10-17 11:06:00
道交条例78.1.4可以开,警察要不要开而已。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10-17 11:07:00
真的是不知所云...难怪路上那么多xx.....就是有人认同啊在那边警察开不开单,你奈我何的态度真的很要不得#1GDFXy5t 你2012年发的文,跟你现在这篇怎么好像不太一样是遭遇什么挫折,转变心境吗?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6-10-17 11:33:00
这种有争议的单,警察才不开呢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6-10-17 11:51:00
我从头到尾就是不认同人肉占位,不懂嘘的人心态是怎样但在台湾资源缺乏,默契潜规则是没有用的,要明文法律我的建议就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直接订一条:行人占用停车格位,防碍他人停车者,处XXX元罚锾停车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管不到,所以纳入停车场公告这样清楚了吧!
作者: deejayken (思思爸)   2016-10-17 12:52:00
完全道德问题,我都选择默默离开,停了也不安心,再找过就好。
作者: zelda312 (song)   2016-10-17 16:44:00
违反停车场公告会怎样吗?不痛不痒 照样爽爽人肉占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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