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车违停遭搜 中和正妹呛警:X的,根本故意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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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中和一名身材火辣的翁姓正妹,指控员警没搜索票,竟搜车还翻包包,疑违法搜索
,在脸书呛“X的…根本故意找碴”。但警方澄清,指翁女先违停,加上查证人车后发现
可疑处,在对方的同意下才检查。
翁女(21岁)在脸书发文说,“X的!为什么没有搜索票,可以动我车内东西,还翻我包
包,只差没录下来,而且又是在等红绿灯又把我抓到旁,根本故意找碴,这能检举吗”;
她回复其他人留言说,自己没有前科。
在翁女用手机拍下的影片,只见她对拿手电筒照车内的员警说,“你们这样搜对吗?有搜
票证吗?可是现在网络上有说,没有搜票不能搜票耶,就搜我们的车子,只能照ㄋㄟ。”
员警回“好,没关系,我们就用照的好不好。”她事后删除发文。
据了解,16日晚间,翁女把车停在中和兴南路一段的红线上,她宣称当时只是要到旁边的
餐厅借厕所,才会违停;警方发现后,在下个路口拦下提醒。
对此,南势派出所所长赖崇良指出,同仁查询电脑资料,觉得翁女有些可疑才检视车子;
他强调,得到车主同意,她主动开车门还有随身的包包供警方检视。
警方私下透露,翁女曾进出过警局,这辆粉红色轿车登记在她名下;警方根据《警察职权
行使法》第8条,“有事实足以认为其有犯罪之虞者,并得检查交通工具”,也就是说,
只要当事人自愿同意,警方有权检查车辆和查验身分。翁女至记者截稿前没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