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star ()》之铭言:
: 但是以刑法来说,困难点在于必须要是故意犯,
: 才有办法去没收使用的工具
: 现行论点酒驾一般还是以过失论断
: 个人想到一个论述
: 车子是个很危险的工具,这个大家都可以认同,需要合格的执照才能使用
: 一个方法就是跟枪砲一样做管制
: 合法的使用人可以合法的拥有车辆加以使用
: 将无照驾驶入刑,因为无照驾驶肯定为故意犯
: 因此于情于理将犯罪工具没收
自己认为现在汽机车驾照取得太容易,然后没有好的退场机制,
造成不少人空有驾照,却没有实际上路应有的能力与态度。
其实应该各项违规都有计点(包括违规停车,未依照规定使用灯光号志),
只是依情节轻重而有点数差异。
每半年累积计点达一定程度,就吊扣驾照,
每隔一段期间内被吊扣2次,就吊销驾照,
被吊销某个次数,就终生不得考照。
现在虽然部分违规有计点(闯红灯),但是一些不好的驾驶小错误累积起来,
对交通顺畅跟安全的影响,其实也不小。
就好像几台车违规停车,公共汽车可能就无法顺利靠路边停车,
其他汽机车就得被迫变换车道,造成其他车道交通顺畅收到影响,
同时也增加擦撞与追撞的机会。
可是目前不少用路人都认为自己一些小违规不会造成其他人的不便与危险,
当这种人数一多起来,就成为现在到处都是的交通乱象。
当驾照有严格的退场机制之后,再搭配无照驾(骑)车入罪时,
一方面驾照持有人会比较珍惜驾照,而遵守交通规则,
另方面,用(骑)车人会减少(现在有太多人根本不适合上路),
交通应会改善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