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重点不是自己的车,
重点是别人的车或命,现在随便一个车祸
除非无责,都够你保险保到车报废了
推文中有人说开车保持安全距离就好,
有人以为法官实务是这样判吗?
举例你好好的开在自己的车道,
隔壁牛马蛙打方向灯切进来刷卡,
双方发生擦撞,
你修10万,
对方修100万,
你问问乡民,
法官会判你无责吗?
ps
乡民常举例动产折价惊人,
是怕有人利用旧车诈欺,
那对于开超高价车子的人,
法官会斟酌双方财力,
少赔一点吗?
※ 引述《jason0330 (哈哈灭修干魔哈哈)》之铭言:
: 我那天跟一个朋友聊天,忘了为什么就讲到汽车保险
: 他就说他现在开的那部2009的W204 C200K,从开始要验车之后就不保车体险了
: 我当下虽然很想问他:难道你完全不怕任何意外吗?而且毕竟是奔驰修起来都不便宜吧!
: 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他高兴就好,但以我家的习惯来说,车子无论多旧都有保车体险,差别
: 只是从新车一开始的乙式到后来都保丙式,而且车子到一定的车龄后保险都很便宜,一年花
: 几千块甚至一万出头买个保障不好吗?
: 所以,只保强制险的人到底什么心态?
: 是不是就因为这样的心态所以才造就一堆“气囊不用多”,"ESP无用”的言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