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争议在于法条怎么读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 最高速限行驶
于内侧车道。
也就是说,今天我以最高速限行车,我就有使用内侧车道的权利,但今天后车要超车,我
应当礼让,因为内侧为超车道。就这么简单。
当然还有超速争议
假若速限100,A、B车都以表速100行驶内车道,A车实际速度98,B车实际速度102,两车
时速表都在误差容许值内,故两车都未超速且以最高速限行驶,此时A在B车前,A该不该
让?
其实我觉得国道直接弄个用路超时收费好了,甲地到乙地超过预定时间多少,增收多少超
时费,一方面杜绝龟龟,二方面降低车流量大时上国道塞车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