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18日调解
到了区公所调解,我保的明台产险也出席。一开始我和对方车主各自表述,还不到1分钟
,调解委员就介入了(以下我为C车主,对方为L车主,节录重点如下)。
调解委员:因为双方车辆都移动了,我看初判表也没结果,责任应该各5成。这场车祸也没
人受伤,对方保的明台产险也赔你快20,000元,你要不要先还10,000元给保险公司再来讨
论。
明台保险:对阿,依折旧你那台Suzuki Solio只能赔9,000元,是C车主拜托我们公司处理
,我们公司才同意赔全额。
对方车主L先生:对方C车主态度不好,没有诚意,从事情发生一直没打电话来关心。
我:在车祸当时我已致歉,当下也表示我有第三责任险愿意负责,事后也传短信关心,这
场车祸是小擦撞,没有人受伤。
调解委员:所以L车主你要求什么?
对方车主L先生:我要求精神赔偿与代步费10,000元,当作是给车上阿母的压惊费。
(原来对方L车主从一开始就说我没诚意,这下我懂了,原来诚意=红包,不晓得L车主的阿
母知不知道她儿子用这种方式向对方要钱。)
我看了明台保险,明台保险的代表摇摇头,表示他们公司无法出这笔钱。
我:这太扯了,这场车祸是小擦撞,没有人受伤,且保险公司已经不计折旧全额赔你了,
你还要10,000元压惊?
调解委员:对阿,那6,600元如何?我调解没有不成功的,你们上法院要花的时间
与精力更多。
对方车主L先生:从事件发生到现在,我没有睡好,你看我轮夜班现在还没睡还来调解。
(我心里好疑惑不是你来骚扰恐吓我,怎么会弄得自己睡不好….)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以2,000元成交。
心得:
1. 这件只是单纯的车祸,财损都由我方的保险公司负担,其实对方车主如果能多一些耐
心跟理性,而不是用恐吓的方式,相信可以省下中间彼此消耗的精力,也避免造成更大的
纷争,我绝对乐意花多一些钱来解决这事情。
2. 调解委员会就像菜市场喊价,调解委员连保险公司及我准备的资料连看都没有看,就
直接喊价,凡正来调解就是双方为了钱乔不拢。
3. 你的立场越坚定,对方越不容易拿到钱。当然,破局的机会也会增加,端看你愿不愿
意花时间与精力在上面。
4. 有网友说11号事故到28号才修好,对方两周多没车可用,楼主坚持的责任分析表没有
出来一样可以出险,那中间是让对方等心酸的吗。其实发生时我当下请对方车主直接回原
厂修车,但对方车主因为要自己先垫钱而拒绝。我不太懂网友的意思,是指只要车祸你肇
责比较大,直接不等初判表请保险公司出险就对了?保险公司这种案例都会答应全额赔吗?
5. 我认同某位网友的说法,换个角度看待,尽量找出双方都能接纳的方式,别丢给保险
公司自己玩,该关心还是要关心,能处里就先处理。这也是我把心得PO上来寻求各方面意
见的原因。
※ 引述《martin27 (martin)》之铭言:
: 105年4月11日晚上因下雨视线不佳,我在鼓山区蓬莱路右转时擦撞一台直行的Suzuki
: Solio. 我车左前方叶子板小擦伤,回原厂报价约10,000元,对方则是右车门凹陷,右侧
: 镜子有损坏,回原厂报价约20,000元。因车速不快,双方并无受伤情形。
: 事件发生时,因旁边就是警察局,所以马上完成报案手续,我也主动我车上的行车纪录器
: 。对方车主L先生表示他只保强制险,车上也没有行车纪录器。我也向对方车主L先生表示
: 我有车体险及第三责任险,如果判定结果是我的责任,我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他。隔天我
: 就向我的保险公司(明台)办理出险,保险公司表示警察局责任分析表要1个月才会出来,
: 对方车主L先生表示他要回原厂修车,我表示无意见。
: 105年4月14日,对方车主L先生打电话及传短信来说因修车需20,000元,问我是否可以先
: 垫这笔钱,我明白表示因责任分析表还没出来,且我有保第三责人险,已委由保险公司处
: 理,所以请他先修车,俟警察局责任分析表出来后再做讨论。
: 105年4月15日,对方车主L先生又传短信来,表示因这起事故他向公司请假,需要我负担
: 他精神损失及相关费用,我告知明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复我不必理他。
: 期间我一再告知对方车主L先生,因我有第三责任险,如果判定结果是我的责任,我的保
: 险公司会赔偿给他,请他耐心等待。
: 105年4月26日早上对方车主L先生又打电话来,我还是重复上述的话,不过电话中他就抓
: 狂且跳针的说是你撞我的,这就是你所谓的诚意吗?我跟他再次表示保险公司说警察局责
: 任分析表要1个月,现在才过2个星期,请他耐心等待。不过他不太能接受,说我没有诚意
: 都在骗他。他就呛说要找我家人出来谈,然后传短信说我人就在车旁,要不要出来谈。整
: 个早上,他一连打了17通电话给我,我感受到骚扰且备感威胁。
: 105年4月26日我请保险公司不要等警察局责任分析表,直接出险处理。明台产物保险同意
: 我的要求。
: 105年4月28日保险公司告诉我对方车子已修好,L先生已从车厂领车签同意书,由我方出
: 险对方不用付钱。我心想这事终于告一段落,结果对方车主L先生又打3通电话来,问我要
: 不要和解,我说如果不满意结果,是不是直接调解或上法院。对方车主说我没有诚意,要
: 来我公司堵我。第三通电话我已到警察局,警察先生在电话中请他到警察局谈,对方车主
: L先生随后向鼓山区公所申请于105年5月18日调解。
: 心得:
: 1. 事情发生的当下,我就知道对方车主很急躁,脾气不好,听不进去别人所说的话。整
: 件事双方损失不大,原本可平心静气解决,只是感概对方车主很不理性,处理起来很累。
: 2. 我有保足额的第三责任险,想说一般车祸应可处理。只是社会风气已变,少数人车祸
: 一直想要钱。
: 3. 对方在警察局看到我行车纪录器知道我在公家机关上班,连我上班的单位他都查好说
: 要来找我。
: 4. 某些网友一直鼓吹我保富邦,说这种车祸直接理赔不用等责任分析表。
: 5. 后续结果我今天调解完再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