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eathy123 (必)》之铭言:
: 去年发生的一件车祸,我开车行经十字路口直行,我方向号志为闪黄灯,我由时速30公里
: 减速至18公里左右过路口,此时我右方一辆机车撞击我右后车门(该机车方向为闪红灯,
: 他时速应该不慢,因为我听到他的紧急煞车声),事后酒测他酒测值0.49。
: 今天拿到警方分析研判表,说我未依规定让车…(我闪黄灯减速,对方闪红灯酒驾,照规
: 定我要让他??)
: 保险公司说我有肇责要涨保费……
: 请教有经验的大大这样合理吗?我是否可以有平反的管道?
: 附上行车纪录器截图
: http://i.imgur.com/EVHZ4PH.jpg
: http://i.imgur.com/lZQ8toE.jpg
: http://i.imgur.com/P34KPY6.jpg
: http://i.imgur.com/z4w8M9v.jpg
那个路口可以除了号志之外,也可以看到横向的路口有“停止线”跟“停”,
这也表示那个方向的车辆,应该是要
“减速接近,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让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全时,方得续行。”
你的路口则是“应减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过。”
如果对初判表有异议,可以依照“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作业办法”,
在“肇事日期6个月内”,向“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他们会提供你一份事故鉴定意见书。
之后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就是要在“收到意见书30日内”,提出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