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的一件车祸,我开车行经十字路口直行,我方向号志为闪黄灯,我由时速30公里
减速至18公里左右过路口,此时我右方一辆机车撞击我右后车门(该机车方向为闪红灯,
他时速应该不慢,因为我听到他的紧急煞车声),事后酒测他酒测值0.49。
今天拿到警方分析研判表,说我未依规定让车…(我闪黄灯减速,对方闪红灯酒驾,照规
定我要让他??)
保险公司说我有肇责要涨保费……
请教有经验的大大这样合理吗?我是否可以有平反的管道?
附上行车纪录器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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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z4w8M9v.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