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没有谁对谁错
单我个人认为是toyota错
很多人一直执著于速差 死角
其实重点在于转弯车是否有停下
"停看听" 因为转弯车路权是输的
有停下查看应该不会这么严重
就算有速差 死角
停下慢慢转 也能清楚分辨
看影片是直接转
台湾很多人都有这习惯
先卡位先赢 疏不知下一个不要命的
就撞上去
以上 一些心得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9 16:37:00肇责和严重程度是两件事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6-03-09 16:38:00找过往案例判决书中,那网页超慢的
作者:
kevinee ( )
2016-03-09 17:01:00这系列文已经有点像在洗文章了 看法都一样 换句话说而已
作者:
Inar (Inar)
2016-03-09 17:38:00昨天我有找过最高法院,超速&左转弯的案例第一页过失致死的部分,有一个是各50%,其他是左转为主因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9 17:55:00同意一楼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纬) 2016-03-09 19:11:00
怎没人请你去当法官?T习惯不好/有错都没问题 那你怎没说B的业务像疯子市区飙100这路口没撞 下路口大概也要出事了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9 19:22:00那网页超慢,都不知道是当机还是怎样。有些文章没排版,读起来超痛苦。佩服法律人!
哦,有路权超速撞死人没关系是吧为什么不是BMW经过路要灭速慢行啊,你的逻辑对吗?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03-09 20:38:00所以你也都是市区开200的?
作者: gta1994 2016-03-09 21:52:00
市区开200,谁看到都来不及了
作者:
kalapon (D桃)
2016-03-09 21:58:00今天特地绕一下从T车方向下班,20米乘以2米半的转弯空间,加上分割岛保守有20米是净空没有树只有一根电杆,他还把车头伸出去,坏习惯加上运气不好遇到飙车,于是悲剧了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6-03-09 22:35:00原PO错的地方是,这是台湾。如果没死人的话,你说的没错
有停下查看应该不会这么严重...同理没开那么快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大家都会犯错,哪个错误比较容易弥补...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