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2:04:33※ 引述《archilee (alex)》之铭言:
: 先进国家判决很简单
如果你有驾照,我们来复习一下交通法规,如果你没有驾照,考出这条不用谢我
http://goo.gl/92UtRn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43 条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
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
二、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
四、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项情形因而肇事者,并吊销其驾驶执照。
汽车驾驶人有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项行为者,并
吊扣该汽车牌照三个月
: bmw吃超速罚单 就这样
依据s25g5d4乡民经过数学计算发现(文章代码#1Mt2fNwN)
当时BMW的时速108 公里/小时
(s25g5d4在文章说这数字可能会更高)
永华路的速限 40km/h
https://goo.gl/BfPN0M
https://goo.gl/1ewfB5 (有图有真相)
依据上述第43条法规 除了吃超速罚单之外 还要
吊销其驾驶执照 + 吊扣该汽车牌照三个月
不是"就这样" 三个字这么简单喔!
: 剩下的丰田全部要赔 因为路权是bmw的
请问驾照跟牌照都没了 BMW的路权在哪里???
: 不要跟我说速度太快妳看不到 这些都屁话 他不是光速 也不是音速
: 如果那么没把握就不要抢快 等绿灯再过 或真的看清楚再过 很难吗
^^^^^^
所以时速开在速限内是不是对方就能看得更清楚
: 如果真的觉得那么难 那就只好去天堂多多学习如何"左转" 呵呵
: 别人超速是别人的事情 "不代表他超速妳就有权挡它的路"
这种程度的超速不要说路权 可是连驾照跟牌照都不知道在哪里呢
: 只是可悲的是 事情发生在民智未开的鬼岛 所以bmw可能要保重...
依据现行法规 BMW的确需要多保重
: 看到一堆愚蠢乡民觉得BMW要赔的就好笑
: 鬼岛不亏是鬼岛
: 伟哉鬼岛~!!!!!
伟哉真强者~!!!!!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3-07 12:08:00
他脸很肿QQ
作者: Qaaaa (小Qa) 2016-03-07 12:10:00
那如果时速是99那是不是就没事了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6-03-07 12:12:00他跟某乡民一直路权说,脸超肿,后来都不敢推文XD
作者:
syong (BEN)
2016-03-07 12:12:00某A主张 直线绿灯飙破百我爽吃罚单就好 被我直线的撞是你违规所以我闭着眼睛飙破百也可以
作者:
imtorn (吃相难看!)
2016-03-07 12:13:00合理
作者:
syong (BEN)
2016-03-07 12:14:00原来直行车这么大都可以不用看路况车况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7 12:14:00据说本来要订超速40或50公里的 结果立法时被乔成60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3-07 12:18:00
T牌就老派转法 无解
原本就该这样 违规在先的人凭什么要路权一切路权都该有但书 就是你并未违规的情况下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6-03-07 12:22:00我认为一半一半啦,不会有全错的事也不会有全对只不过这样左转法,出事是早晚的
一个大的错误原本就是很多小的错误形成的 这案例只要有一方保守一点就会没事 不过跟楼上讲的一样 这两边早晚会出事
进入诉讼的话,我认为法官还是会偏向有人伤亡那边,顶多就赔1000万变800万
公共危险罪跟路权根本没关系 你们取暖也有个限度XDD你们这么爱审路边开个法庭自己判好了XDDD
吊销跟及吊扣驾照基本上属于行政处分,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10条,是送达相对人才发生效力。因此肇事者并不会在严重超速的当下就变成无照状态,更遑论路权的有无?
吊照跟肇责不一定正相关 不要误导别人 也有可能7:3但bmw要付过失致死 这又不冲突
法律责任就分成民事、刑事及行政,吊销及吊扣属于后者,问题其实没有这么简单...
作者:
valepiy (俄国人好帅)
2016-03-07 12:40:00牛车不用考照也是有路权阿 SO?
作者:
kai0829 (kaikai)
2016-03-07 12:47:00这篇根本错误一堆....推楼上
楼主: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2:59:00平行时空? 所以现实生活就是照archilee说的"bmw吃超速罚
作者:
m50blue (大抠呆)
2016-03-07 13:00:00到底在乱类比什么... 不过 路权有"但书"这点无误
楼主: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3:01:00单 就这样"??? 如果判决书出来真是这样那我也认了XD来等等看撞死人的判决书到底会不会是吃个罚单了事
作者: chi2chi77 2016-03-07 13:17:00
这回的真怪。超速事之后吊销。当下他是有驾照
作者:
kevinee ( )
2016-03-07 13:29:00一堆人推也是很神奇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3-07 13:29:00这篇好好笑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3-07 13:59:00之后吊销是之后的事...这文太可笑了
作者:
ltou (地方的拎北)
2016-03-07 14:39:00没有驾照也是有路权的...
作者:
KanoLoa (卡)
2016-03-07 17:29:00我理解你愤怒不平的心,可是这篇有误
作者: ryouga (我有很炫的哑铃!) 2016-03-07 17:49:00
你错...
作者:
yaochan ( )
2016-03-07 18:02:00虽然你是金鸡掰,但是车祸鉴定里路权不是绝对的
作者: Ilovefox 2016-03-07 19:11:00
不忍嘘XD 推homerunball 路边开庭笑喷
作者:
hkm1020 (快乐是自找的)
2016-03-07 20:46:00其实这两天长知识了,今天开车要转弯变成非常注意,宁可慢也要确认看不见有直行车行驶而来,并且车身不能占直行车道,只好乖乖在自己的路权中这是标准驾驶,搞不懂后面在逼三小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7 21:31:00如果没有接受相关的训练或是碰过类似的事件,会有这样的思路好像也蛮常见的。通常往前噜一点,后面按拉吧的人就会自己超车
好好笑 严重超速等于吊销驾照那一段 奇文共赏 那台湾那么多贪污的怎么都没被起诉 可以解释一下 拜偷!
作者: hc147258 (YUAN) 2016-03-08 08:08:00
虽然很努力 可是这篇错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