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BMW试乘车撞丰田 1死5伤

楼主: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2:04:33
※ 引述《archilee (alex)》之铭言:
: 先进国家判决很简单
如果你有驾照,我们来复习一下交通法规,如果你没有驾照,考出这条不用谢我
http://goo.gl/92UtRn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43 条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
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
二、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
四、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项情形因而肇事者,并吊销其驾驶执照。
汽车驾驶人有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项行为者,并
吊扣该汽车牌照三个月
: bmw吃超速罚单 就这样
依据s25g5d4乡民经过数学计算发现(文章代码#1Mt2fNwN)
当时BMW的时速108 公里/小时
(s25g5d4在文章说这数字可能会更高)
永华路的速限 40km/h
https://goo.gl/BfPN0M
https://goo.gl/1ewfB5 (有图有真相)
依据上述第43条法规 除了吃超速罚单之外 还要
吊销其驾驶执照 + 吊扣该汽车牌照三个月
不是"就这样" 三个字这么简单喔!
: 剩下的丰田全部要赔 因为路权是bmw的
请问驾照跟牌照都没了 BMW的路权在哪里???
: 不要跟我说速度太快妳看不到 这些都屁话 他不是光速 也不是音速
: 如果那么没把握就不要抢快 等绿灯再过 或真的看清楚再过 很难吗
^^^^^^
所以时速开在速限内是不是对方就能看得更清楚
: 如果真的觉得那么难 那就只好去天堂多多学习如何"左转" 呵呵
: 别人超速是别人的事情 "不代表他超速妳就有权挡它的路"
这种程度的超速不要说路权 可是连驾照跟牌照都不知道在哪里呢
: 只是可悲的是 事情发生在民智未开的鬼岛 所以bmw可能要保重...
依据现行法规 BMW的确需要多保重
: 看到一堆愚蠢乡民觉得BMW要赔的就好笑
: 鬼岛不亏是鬼岛
: 伟哉鬼岛~!!!!!
伟哉真强者~!!!!!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3-07 12:08:00
他脸很肿QQ
作者: Qaaaa (小Qa)   2016-03-07 12:10:00
那如果时速是99那是不是就没事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3-07 12:11:00
楼上这就是法规问题了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6-03-07 12:12:00
他跟某乡民一直路权说,脸超肿,后来都不敢推文XD
作者: syong (BEN)   2016-03-07 12:12:00
某A主张 直线绿灯飙破百我爽吃罚单就好 被我直线的撞是你违规所以我闭着眼睛飙破百也可以
作者: imtorn (吃相难看!)   2016-03-07 12:13:00
合理
作者: syong (BEN)   2016-03-07 12:14:00
原来直行车这么大都可以不用看路况车况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7 12:14:00
据说本来要订超速40或50公里的 结果立法时被乔成60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3-07 12:18:00
T牌就老派转法 无解
作者: f051372   2016-03-07 12:18:00
原本就该这样 违规在先的人凭什么要路权一切路权都该有但书 就是你并未违规的情况下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6-03-07 12:22:00
我认为一半一半啦,不会有全错的事也不会有全对只不过这样左转法,出事是早晚的
作者: f051372   2016-03-07 12:25:00
一个大的错误原本就是很多小的错误形成的 这案例只要有一方保守一点就会没事 不过跟楼上讲的一样 这两边早晚会出事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16-03-07 12:26:00
进入诉讼的话,我认为法官还是会偏向有人伤亡那边,顶多就赔1000万变800万
作者: Bboykeyes (刘羽剑)   2016-03-07 12:27:00
所以没驾照真的没路权吗? 还是只开无照一张?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12:33:00
公共危险罪跟路权根本没关系 你们取暖也有个限度XDD你们这么爱审路边开个法庭自己判好了XDDD
作者: carefree22 (向往旅行)   2016-03-07 12:34:00
吊销跟及吊扣驾照基本上属于行政处分,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10条,是送达相对人才发生效力。因此肇事者并不会在严重超速的当下就变成无照状态,更遑论路权的有无?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6-03-07 12:34:00
吊照跟肇责不一定正相关 不要误导别人 也有可能7:3但bmw要付过失致死 这又不冲突
作者: carefree22 (向往旅行)   2016-03-07 12:37:00
法律责任就分成民事、刑事及行政,吊销及吊扣属于后者,问题其实没有这么简单...
作者: valepiy (俄国人好帅)   2016-03-07 12:40:00
牛车不用考照也是有路权阿 SO?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12:44:00
现实中酒驾跟无照有没有路权自己去看看 懒的讲了
作者: kai0829 (kaikai)   2016-03-07 12:47:00
这篇根本错误一堆....推楼上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12:47:00
风向带成这样也真有趣 平时时空很危险快回地球吧
楼主: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2:59:00
平行时空? 所以现实生活就是照archilee说的"bmw吃超速罚
作者: m50blue (大抠呆)   2016-03-07 13:00:00
到底在乱类比什么... 不过 路权有"但书"这点无误
楼主: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3:01:00
单 就这样"??? 如果判决书出来真是这样那我也认了XD来等等看撞死人的判决书到底会不会是吃个罚单了事
作者: chi2chi77   2016-03-07 13:17:00
这回的真怪。超速事之后吊销。当下他是有驾照
作者: kevinee ( )   2016-03-07 13:29:00
一堆人推也是很神奇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3-07 13:29:00
这篇好好笑
作者: jackie0414 (哇哈哈)   2016-03-07 13:35:00
建议你看一下我的回文 路权跟违规一码归一码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3-07 13:59:00
之后吊销是之后的事...这文太可笑了
作者: bluerinoa (约束之地)   2016-03-07 14:01:00
某A表示:二百我都闪的过。
作者: ltou (地方的拎北)   2016-03-07 14:39:00
没有驾照也是有路权的...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6-03-07 16:58:00
烂透了 这啥烂逻辑 笑翻 回家洗洗睡吧
作者: awayaway (away)   2016-03-07 17:04:00
这篇真的是...
作者: KanoLoa (卡)   2016-03-07 17:29:00
我理解你愤怒不平的心,可是这篇有误
作者: ryouga (我有很炫的哑铃!)   2016-03-07 17:49:00
你错...
作者: yaochan ( )   2016-03-07 18:02:00
虽然你是金鸡掰,但是车祸鉴定里路权不是绝对的
作者: BananaCake (香蕉蛋糕!)   2016-03-07 18:54:00
笑死
作者: Ilovefox   2016-03-07 19:11:00
不忍嘘XD 推homerunball 路边开庭笑喷
作者: alturiak (~)   2016-03-07 20:34:00
逻辑不通
作者: hkm1020 (快乐是自找的)   2016-03-07 20:46:00
其实这两天长知识了,今天开车要转弯变成非常注意,宁可慢也要确认看不见有直行车行驶而来,并且车身不能占直行车道,只好乖乖在自己的路权中这是标准驾驶,搞不懂后面在逼三小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7 21:31:00
如果没有接受相关的训练或是碰过类似的事件,会有这样的思路好像也蛮常见的。通常往前噜一点,后面按拉吧的人就会自己超车
作者: XtrEmeMasTeR (歪歪)   2016-03-07 22:18:00
好好笑 严重超速等于吊销驾照那一段 奇文共赏 那台湾那么多贪污的怎么都没被起诉 可以解释一下 拜偷!
作者: hc147258 (YUAN)   2016-03-08 08:08:00
虽然很努力 可是这篇错很大
作者: aaronchuu (阿褚)   2016-03-09 09:38:00
错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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