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过世后,财产均由家母处置。其中有一台20年以上的车过户给我,但我住北部,这台
车平日都放在南部由家母跟舍弟驾驶。税金等费用直接寄到南部户籍地,家母都会缴清。
去年我结婚后户籍迁到北部,帐单寄到我新户籍地,家母就要求我缴纳车子的费用,而且
态度是很理所当然,我也缴了。
因为一些原因平时家母平时对我就不是很友善(有事找女儿,好处给儿子),先生担心这台
车如果日后有什么罚款会都归在我名下,我也希望把车过户给我弟弟,弟弟也同意。
但问题来了,车子跟行照都在家母手上,她不愿意把行照寄给我,也反对弟弟把证件给我
(连我跟弟弟聚会我们都不能打卡,因为她看到会疯狂生气)。
请问我可以怎么办呢?可以自行补办行照,再请弟弟给我证件,我去办过户吗?申请报废
是否一定需要验车呢?